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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性侵割乳分屍「免死關鍵」 高院: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
陳伯謙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震驚社會的華山大草原分屍案,兇嫌陳伯謙性侵死者後再殘忍分屍,還將死者乳頭、外陰部切下欲製作成標本;一審陳伯謙被判死刑,沒想到案經上訴,二審逆轉改判無期徒刑。對此高院發言人表示,撤銷原判決的理由是,認定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因此改判為無期徒刑。
回顧案情,2018年6月陳伯謙見陳姓女學員不勝酒力,在野居草堂內的軟墊上昏睡,竟起了色心,欲強行性侵對方,沒想到期間陳女清醒、用力反抗,居然徒手掐住她的脖子,將人活活掐死;事後他冷靜的把屍體藏在綠色塑膠箱中,隔日像沒事發生一樣繼續上課。
陳伯謙之後持漁刀將陳女大卸13塊,用垃圾袋分裝成7包,載往陽明山沿路丟棄,並把死者乳頭、外陰部切下冰在冰箱保存,欲做成標本,行徑令人髮指。
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毀壞屍體、遺棄屍體、竊盜罪等罪,判處死刑;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今(7日)宣判,依強制性交而故意傷害罪、竊盜罪及遺棄屍體罪,3罪合併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院發言人指出,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以及遺棄屍體罪,陳伯謙均符合自首要件,因此認定原審指不符合自首部分有違誤;量刑部分,因審酌符合自首要件而減輕其刑,撤銷原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