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罰單貓匿3】同廠商做十幾年 高公局招標不開說明會
高速公路ETC電子收費逾期未繳的舉發作業外包傳出爭議。(圖/報系資料照)
國道高速公路局(高公局)遭日控十多年未公開招標,即透過「行政互助」把ETC逾期未繳的罰單外包給承攬國道公路警察局罰單業務的包商,經其他廠商向審計部檢舉後,去(2019)年曾辦理一次招標,仍是由原長期承包處理國道公路警察局罰單的廠商得標。其他廠商指控,高公局今年又要招標,但經反映後仍拒絕對該招標內容召開說明會,造成其他廠商不易投標,有失公允。
廠商白先生指控,高公局的「110-112年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交通違規案件舉發委託服務」採購案預算金額高達1億3千9百多萬,但經查政府電子採購網及其他採購公告的公告資訊,發現過去10年都沒有相關採購資訊,廠商想要投標時缺少足夠的參考資料,因此反映要求舉辦說明會,讓有意投標者瞭解高公局的實際需求。但高公局指出,電子收費系統逾期未繳的罰款作業已行之多年,而且有各縣市政府的交通違規案件舉發業務發包可供參考,因此回絕了廠商的要求。
「各縣市警察局開交通罰單的作業,跟高速公路電子收費逾期未繳的裁罰,兩者的作業流程大不相同,要怎麼參考?」白先生痛批,全台只有高速公路上有ETC電子收費,其他縣市處理的超速、闖紅燈等違規舉發或是停車費欠繳罰單,作業程序與後台系統都與ETC逾期不一樣,目前全台也只有一家廠商曾做過ETC違規舉發,高公局不舉辦說明會,結果會削減其他競標者的競爭力,等讓承做ETC違規舉發十多年的特定廠商更容易得標。
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劉逢良回答「為何高公局未公開招標」時表示,2006年前國道採人工收費,少有未繳的情況,除了少數硬闖收費站的車主,由公路警察開單舉發;由於ETC欠費跟警局取締超速、行駛路肩等違規內容不同,2006年開始有電子收費後,高公路就與公警局簽訂行政協助,由高公局與公警局的得標廠商另外議價,委外處理逾期未繳的舉發作業。至於為何不舉辦公開說明會,劉科長說,各縣市政府都有停車費未繳的舉發作業,因此由高公局長核定不需要辦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