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瑞鬧離婚1】越娶越有錢? 9旬翁毆妻奪房產
97歲的王男長期毆妻要錢,現更為了妻子名下大安區房產,不顧40年情分為了離婚鬧到里長那邊去。(圖/張文玠攝)
北市大安區一名97歲老翁(王男)是已故前竹聯幫首任幫主陳啟禮口中的大哥,他今年初找上里長幫忙,吵著要與74歲的妻子Maggie離婚,Maggie表示,丈夫曾聽朋友說,「跟老婆離婚就能拿一半房產」,沒想到丈夫真的如法炮製,Maggie泣訴自己長達10 年遭丈夫家暴,眼看事已至此,她也狠下心,願意結束近40年的婚姻,還要讓對方淨身出戶。
Maggie表示她身心俱疲,因為結褵近40年、高齡97歲的丈夫王男,過去10年來向她要不到錢就暴怒,對她動粗,包括賞巴掌、鎖喉等等;今年1月初,王男因為一筆7000塊的津貼被取消而抓狂揍老婆,Maggie去驗傷報案且申請家暴保護令。
就在兩人婚姻岌岌可危之際,此時Maggie又聽說丈夫找里長哭訴求助,打算要與她離婚。由於2人目前居住的房子位於大安區精華地段,市值近3000萬元,她懷疑老公用離婚奪產,更想到之前王男一群朋友常打趣說,「跟老婆離婚就能拿一半財產,所以會越娶越有錢」。沒想到這個想法竟深植在王男的心中,現在居然還如法炮製。
面對妻子指控,王男否認有動粗,只說是兩人打架互推互拉,並大嘆這場婚姻他根本是上了當,「當年我看她不會跳舞,不會喝酒,整個人很乖巧,但婚後完全不是這樣」,他說打算離婚是要拿回屬於自己一半的房產,「也許活著的時日不多,但我一個人更愜意。」
律師王志超表示,王男明顯涉及家暴,申請離婚很難成立,反而是王妻握有丈夫施暴畫面並有家暴保護令,可以根據這些證據訴請離婚。至於大安區的房產一直是王妻名下所有,而且房子是2人婚前購買,「將來就算離婚,這筆財產也不需要進行夫妻財產分配,依舊是妻子的財產,除非王男有辦法提出出資證明或房屋權狀,主張房子當初由自己出錢購買,妻子只是掛名,不然很難分得房產或訴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