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時事
已婚離職警假單身騙財騙色 還上臉書罵對方「爛女人」
林男假裝單身在臉書社團上獵豔還騙錢,被2名受害女子提告,法院判林男犯下詐欺取財罪,林男必須入監服刑2年。(圖/報系資料照)
從警離職的已婚林男,對外宣稱都是單身,在臉書的單身社團獵豔,3年前分別跟彰化洪女、黃女交往,並詐財共60多萬元,但林男被要求還錢時,卻還在臉書貼文毀謗「爛女人亂跟人上床」,2女不甘被騙財騙色,又發現林男已婚,共同憤而提告,林男今被彰化法院認定林男犯詐欺取財罪,判各處徒刑1年4月、10月,合併執行2年。
判決書指出,林男從警10年後離職,之後常用基隆市單身員警的身分,在各大臉書社團獵豔,找尋單純的單身女子,利用甜言蜜語、溫馨接送方式,先讓女子自願跟他上床,然後在找理由借錢如繳房租、車子壞掉等,讓2女信以為真,直到洪女發現林男與妻女全家遊照片才恍然大悟,黃女向基隆警局查證並無此人,驚覺遭騙。
另1名黃女得知洪女也是被林男所騙的受害者,2人紛紛向林男討債,但林男卻開假帳號,在黃女臉書塗鴉牆上貼文「小心這個女人,假裝自己有錢借人然後再跟別人上床」等文字,貶損黃女名譽。
檢警調查後,林男才坦承有向兩女借錢,但否認有詐欺跟毀謗犯行,還辯稱是遭黃女家人恐嚇才貼文,但從跡證上面看來,都是林男的狡辯之詞。
彰化法院審理,認為林男吳還款意願,而且借錢理由都是欺騙得來,根本就是把單身女子當提款機,不顧社會倫理,對家庭不忠不義,迄今無反省之意,態度甚差,實應從重量刑,所以判林男犯詐欺取財罪,判各處徒刑1年4月、10月,合併執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