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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力推「參審陪審併行」 司法院重申不可行
司改會主張推行「參審陪審併行」方案。(圖/報系資料照)
以司改會為主的民間社團大力主張「參審陪審併行」,司法院再次駁斥,指稱這是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最不受支持之方案,反觀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國民法官」制,融合陪審、參審優點,是適合國情、順應民意。
司法院表示,「國民法官」制融合參、陪審優點,並參考長期推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的經驗,且依照多數民眾支持國民與法官合審合判的制度而來;國民法官人數,已參考陪審制,為職業法官的兩倍。
此外,國民法官的選任方式,已參考陪審制,採逐案隨機選任;在卷證提出方式,已參考陪審制,起訴時,卷證不併送至法院、採起訴狀一本主義,當事人獲知卷證方式,及審理中調查證據方式,也參考陪審制採當事人進行主義
司法院說,兩制併行有違平等原則,讓被告所受程序保障不同,產生差別待遇,賦予被告選擇權,仍有違反平等原則疑慮,且有鼓勵被告投機應訴之嫌,且將導致配套制度複雜化,增加國民負擔,與引進國民參與審判之目的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