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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男逼嫩妹自拍鹹濕照 天真少女怕被封鎖竟照辦
新北市一名楊男2018年間,要求16歲少女小恩自拍鹹濕照供他欣賞,不照做就封鎖,少女拍下7張照片。(圖/Pixabay)
新北市一名楊姓男子2018年間,威脅16歲少女小恩(化名),要小恩自拍鹹濕裸照供他觀賞,不照做就封鎖她,少女因此拍下7張,裸胸、下體等照片供楊男欣賞。士林地方法院依《要求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楊男有期徒刑3年2月。
判決書指出,楊男於2018間在臉書社團結識小恩,在同年12月間,傳訊息要求小恩自拍裸照供他欣賞,否則就要「封鎖她」,也「不會原諒她」,小恩不想跟楊男鬧翻,因此拿手機拍下自己的臉、裸露的胸部和下體,共傳了7張照片給楊男。
其實,楊男早在2016年間,就曾交往一名未滿14歲少女,當時明知女方未成年,卻與該少女發生性關係,遭法院判刑,又和誘未滿16歲女子脫離家庭及有權監護之人,被判刑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
法官認為楊男在前案應知與未成年兒童、少年交友時,要謹守分際,遭判刑後又犯下本案,法官依據楊男與小恩的對話紀錄,認定小恩是受到楊男引誘,且楊男犯案前應知情小恩未成年、思想尚未成熟,依舊引誘小恩拍下足以刺激或引起性慾,使一般人感到羞恥的照片。由於楊男未能取得小恩諒解,不適用減刑,因此依法將楊男判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