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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性侵少女害輕生重判12年 二審逆轉結果超傻眼
張男利用小花對她的信任,在2人共睡一張床時,將她性侵得逞。(圖/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台北一名海軍陸戰隊張姓退役士兵,2016年服役期間相約友人與乾妹妹小花(化名)到KTV飲酒歡唱,結束後一行人借助小花家,但張男卻背叛小花信任,在2人同床時,性侵小花得逞,小花事後不堪受辱,選擇燒炭輕生,台北地院一審依《現役軍人強制性交致人自殺罪》,重判張男有期徒刑12年10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改依《強制性交罪》改判5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與小花2人在打工場合中認識,平時感情深厚,還以乾兄妹互稱。2016年8月間,張男放假時相約小花與多名友人到台北市錢櫃KTV歡唱,當日凌晨4點結束後,眾人決定去小花家借住,但因為床位不夠,小花便與張男睡在同一張床
但就在小花準備入睡時,張男竟然背叛小花信任,將她架住,並強行性侵得逞,小花遭侵犯後當天清晨6點多傳訊給閨密「我被硬上了,我說不要他還一直硬上。」事後,小花不斷發訊給閨蜜「有被強姦的感覺」、「覺得被硬上真的很不好」、「不想活著」等訊息。
小花在事發5天後,仍無法走出性侵陰霾,選擇在家燒炭輕生。小花母親得知此事後,相當氣憤,與張男相約談判,張男當時坦承性侵,且小花有奮力反抗,他對此事感到相當懊悔、抱歉,並希望前往靈堂上香。全案檢方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但法院審理時,張男卻翻供,指稱遭到小花母親套話,否認性侵犯行。但法院根據小花的訊息等證據,認定張男確實性侵,犯下《現役軍人強制性交致人自殺罪》重判張男12年10月有期徒刑。
張男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於今(29)日宣判,法官認為小花之死並非受到性侵所導致,因此僅以《強制性交罪》判處張男5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