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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姦無法可管?」引熱議 司法院小編5梗圖解惑
大法官昨日正式宣告通姦罪違憲,即日起立即失效後,引發熱議,小編司法院小編製作5個梗圖Q&A釋疑。(圖/翻攝臉書司法院官網)
司法院大法官昨(29)日正式宣告通姦罪違憲,且即日起立即失效。而這也引起許多討論,部分民眾產生疑問,包括日後通姦無法可管或大法官鼓勵通姦等等。對此,司法院小編特別製作了懶人包5梗圖來解惑。
通姦除罪化生效後,有的人擔心婚姻是否不受法律保障,司法院指出,其實通姦配偶仍受到民事法的限制,因此一旦發現通姦行為,還是可以依照法律依違反婚姻中的忠誠義務,而判處金錢罰款。
司法院指出,過去10年間,在被判《通姦罪》成立的3千多人中,有99.94%的占比是被判處易科罰金的,也就是判刑不到6個月,而錢都是繳納到國庫,並無實質上的意義。
另外,部分民眾質疑大法官鼓勵通姦,司法院解釋,大法官其實正面肯定婚姻、家庭應受憲法保障,同時也肯定去約束婚姻忠誠的正當性,所以《刑法》239條制裁通姦,是要約束配偶互負忠誠義務,來維護婚姻制度跟個別婚姻存續,而這樣的目的是正當的。
大法官強調,就算通姦罪沒有違憲,婚姻破滅的導火線還是在於雙方個性不合、缺乏溝通或生活習慣不同,「只想仰賴刑罰來填補感情的裂痕,婚姻最終仍可能毀滅」。
最後,大法官還列出數據顯示,韓國自2010年至2014年離婚率為2.3%,自2015年通姦違憲後,2015年至2018年離婚率為2.1%,所以在廢除通姦罪後,整體離婚率不僅沒有飆升,反而微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