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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遺失「立馬補辦」已太晚 衰女「被結婚」五次:無法撤銷
(示意圖/Pexel)
身分證遺失最怕的就是被人冒用!大陸廣西省一名蘇姓女子5年前曾遺失過身分證,但一直到去年打算登記結婚,才發現身分證曾被盜用來結婚、離婚。蘇女事後要求撤銷這筆婚姻記錄,沒想到已超過5年起訴期限,所以無法撤銷。河南省也有一名女子,身分證竟被盜用結婚五次,讓人超傻眼!
據《澎湃新聞》報導,蘇女在2014年初弄丟身分證後馬上補辦,便不以為意,直到去年11月底底在廣西省要登記結婚時,才被告知自己在2014年6月4日,已於河北省登記結婚,並在2日後離婚。蘇女要求負責登記的民政局撤銷該記錄,但遭拒絕,一怒之下直接提告。
河北省法院認為,依相關法律條文,撤銷婚姻登記及離婚登記行政行為的訴訟期限為5年,但蘇女提告的日期已將近6年之久,故不于受理。蘇女不服上訴,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蘇女傷心表示,都已經事發7個月了,民政局還是不理不睬;由於擔心自己「被結婚」、「被離婚」的記錄將來會讓對買房、信用甚至是子女的未來造成影響,她到現在還是單身,「我和男友依然不能辦理登記。」
據《央視新聞》報導,蘇女身上發生的案件屢見不鮮,河南省一名女子曾在不知情的狀態下,分別和不認識的男子「被結婚」高達五次之多。上海一名律師白翔飛表示,若要杜絕「被結婚」問題,政府單位在審核時應把關從嚴,事發後負責單位更應該主動糾錯,同時政府應要嚴辦冒用身分者,才能保障當事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