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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全程觀看 男不顧她悲喊「現在生理期」硬上閨密好友

性侵 生理期 女友 猥褻
(示意圖/翻攝自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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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與張姓女友、張女友人,三人相約夜唱,結束後回到租屋處續攤,結果李男不但強灌女友的閨密喝烈酒,還不顧對方正值生理期,當著自己女友面前,性侵女友的好友得逞。新北地院近日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是在2018年1月,與女友、女友的好友三人一起夜唱,歡唱後三人回到李男租屋處,結果李不但強灌女友的好友喝烈酒,還要求對方脫下褲子讓他猥褻。結果受害女子因為生理期來,肚子不舒服,為了想快點逃離現場,只好脫下褲子配合;沒想到李一看對方褲子脫下,竟大起色心,當著女友的面前,性侵女友的好友得逞。

後來受害女子不堪受辱,事後驗傷提告,李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小美主動脫下褲子讓他撫摸,且沒有強制發生性行為。但李男的女友出面指稱,李男的確有威脅好友陪喝酒、脫褲子等,當下好友有表達過自己不願意,但仍被性侵。

新北地院審酌,李男偵訊時否認性侵、撫摸受害者,但事後卻改口,前後說法不一;另外,李男為滿足性慾而違反受害者意願,導致對方內心恐懼,且事後未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判李男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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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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