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全台灣都羨慕!金門縣長”加碼2千”振興券
金門縣府研擬發放「振興雙倍券」,縣長 楊鎮浯在臉書舉行直播記者會。
中央政府「振興三倍券」發放在即,各家業者與民眾莫不引頸期盼,而金門縣政府獨步全國,加碼發放「金門1+1振興券」,只要付2000元就能消費4000元,等於金門民眾一口氣「用3000換7000」,福利更大,預期將帶動5.6億以上消費產值。
金門縣長楊鎮浯衝消費「超前部署」,於2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宣布訂於7月17日開始發放金門1+1振興券,期望透過1+1的經濟加乘效能,希望能創造5.6億以上的消費產值。縣府建設處表示,1+1振興券發放對象,以109年6月23日設籍於金門縣的鄉親為對象,民眾可以新台幣二千元換取價值新台幣四千元的1+1振興券,面額500元,每份8張;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戶免購買,直接由社政系統發送兩千元的1+1振興券。
這樣的作法,等同民眾消費1元,縣府補貼等額的1元支持,且不限制使用產業別,但限設籍於金門縣具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之業者。此外,為避免振興券集中於某類型特定產業消費,無法擴及政策美意,故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商家,每月可申請核銷金額以新台幣100萬元為上限(金酒公司及陶瓷廠等縣屬事業單位不受限);免開立統一發票以普通收據之商家,每月以新台幣10萬元為核銷上限。
楊鎮浯縣長表示,1+1振興券發放的政策目的,就是「刺激內需消費,活絡金門地區消費動能」,因此以「設籍金門的民眾」為施行對象,也限於「金門地區商家消費」。此外,1+1振興券重點在於「振興」,而非「紓困」,發放現金,可能發生民眾「存起來沒有消費」的疑慮。
對於之前坊間流傳,地區設籍人口與常住人口落差大,可能造成浮濫發券的說法;楊鎮浯指出,此次縣府參考民國98年發放的「感恩回饋券」模式(限二親等人員代領),規定限三親等以內的人員才可以代為領購,應該可以解決幽靈人口設籍的問題。
【金門1+1振興券】
領取時間:7月17日至19日於各村里辦公處請領(以各家戶收到通知單地點為主),如無法於前開時間請領,補領時間為7月29日至31日於各鄉鎮公所領取。
可領取對象:設籍在金門的全部鄉親。
使用方式:2000元可換4000元振興券。(面額500元,共八張)
使用期限:109年7月17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使用對象:金門地區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全部實體商店都可消費使用。
附註:振興券不可換現、不得找零、不得儲值,限在金門地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