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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借直播主122萬還給卡自由刷 老婆反擊結果氣死了
北檢。(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
26歲盧姓直播主,透過網路結識30多歲已婚男子,盧女以要購買瘦身美容課程、赴大陸工作沒生活費為由,向對方借款122萬餘元,對方不但「斗內」,甚至還把信用卡直接拿給盧女刷卡,事後被妻子發現,男子提告盧女涉犯詐欺等罪,台北地檢署認為盧女罪嫌不足,今不起訴盧女。
這名人夫控稱,他去年在網路認識盧女,盧女自去年3到8月間,以要購買美容中心瘦身美容課程、到大陸工作沒生活費等理由,陸續向他借款122萬餘元,事後卻未還款。
檢方調查時,盧女辯稱,她是向人夫借錢,而對方也願意借她錢,沒有詐欺。
檢方認為,告訴人證稱,他因盧女在經紀公司當直播主,可介紹藝人跟他一起吃飯,認定告訴人是基於友情,且評估過風險才借錢,盧女並未施以詐術,不構成詐欺罪,因此將盧女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