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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師9/1起納《勞基法》 非公職也適用
住院醫師今起納入勞基法。(圖/翻攝自pixabay)
從2019年9月1日開始國內住院醫師正式納入《勞基法》,包含工時、職災、聘僱契約到退休相關等勞動條件獲得法律上的基本保障,估計全國約4680名住院醫師適用。規定4週工時最多不超過320小時;公立、軍醫院的住院醫師,若無軍、公職身分,也能適用勞基法。
勞動部今天表示,「受僱醫師應受到與勞工的等同權益保障」是總統蔡英文重要勞動政見,各界對於醫師勞動權益應合宜保障,也有相當的共識;日前已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者),自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並納入該法第84條之1適用對象。
住院醫師有輪班制與非輪班制,但每4週工時上限都不可超過320小時,這也符合衛福部住院醫師工時指引的規定。輪班制的部分,每次執勤工時上限13小時,必要得延長3小時。非輪班制又可分為值班日和非值班日,值班日正常工時為25小時,必要時得延長3小時;非值班日正常工時為10小時,必要得延長2小時,延長工時另計加班費,前2小時乘以1.34計算、第3小時起是乘以1.67。
另外在公立醫院的部分,公立醫院有公務員體系、或軍醫院也有軍職體系,都有相關規範「同等於勞基法的保障」;但若是進入公立、軍醫院的住院醫師,沒有軍、公職身分,也能適用勞基法。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也表示衛福部已同步推動《醫療法》修法,增訂「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專章」條文來保障主治醫師工作權益,將工作契約、職業災害補償、退休制度及醫療業務風險保障等納入規範。石崇良表示,草案目前已陳報行政院審查完竣,預計下個會期開議即送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