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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落馬 大同改選公司派九席全拿

黃國昌 大同公司 改選 公司派
大同董事改選結果出爐,公司派9席全拿。(圖/報系資料照)

大同董事改選結果出爐,公司派9席全拿。(圖/報系資料照)

大同今(30)日股東會全面改選6席董事、3席獨董,在律師團獻策下,大同出奇招,以市場派違反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超過10%部分的股票不具表決權及投票權,市場派實際表決權股份僅5%~6%,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為首的公司派大獲全勝,拿6席董事及3席獨董,林郭文艷贏得最高票。公司派拿下9席董事大獲全勝,意味著市場派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前立法委員黃國昌落馬。

大同公司派董事當選名單包括大同現任董事長林郭文艷、大同財務副總經理彭文傑、大同大學法人代表張益華、董事蘇鵬飛、陳守煌、蔡勝文,獨立董事則有謝穎昇、羅清泉及劉宗德。

市場派直呼大同公司派是違法當選,除委任律師前往金管會提出抗議,請金管會判定大同股東會,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敲定下午4點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市場派對選舉結果的看法及後續處理方式。

大同今日股東會場內場外都熱鬧,主席林郭文艷一開始就請司儀宣讀,大同是公開上市公司,任何單獨或基於共同併購目的,取得公司超過10%股份,依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取得後10天內,向證券主管機構申報取得併購目的事項,如有變動,隨時補正,超過部分無表決權,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台商鄭文逸及上海龍峰負責人任國龍,三雅、新大同及欣同等市場派投資公司,以及群益金鼎證券受託保管群益(香港)客戶託管投資專戶等八個疑似違法中資帳戶,認定市場派惡意搶經營權,卻未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取得目的,總計28個法人、公司及自然人近五成股權,不具表決權及投票權。

大同律師團以市場派兩次向證期局申報的內容,2018年5月首度申報目的是「策略性投資」,並未提及併購2018年10月因股權增加逾1%,時,並未申報併購相關字眼且申報理由為「未變動」。此舉違反企業併購法第27條的規定,認定王光祥旗下3家子公司取得11.02%股權,並無表決權。

全場出現出席總股數僅42.44%,市場派具有投票股權僅5%~6%,無法撼動大同公司派經營權。林郭文艷、大同大學法人代表張益華、彭文傑、蔡勝文、蘇鵬飛及陳守煌六人當選董事;劉宗德、謝穎昇及羅清泉三人當選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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