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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機後遺症2/通勤族忘情聽音樂 超過1小時聽神經恐受損
許多人經常在搭乘捷運、公車時戴耳機聽音樂,由於環境音相當嘈雜,而不自覺地調大音量,恐傷害聽力。(示意圖,非當事人)(圖/馬景平攝)
許多人經常在搭乘公車、捷運或騎車時戴上耳機,其實風險相當高!亞東醫院耳鼻喉科吳伯軒醫師說,「馬路、捷運等處的音量大約在80~90分貝之間,如果想要聽清楚耳機中的音樂,勢必會將音量調得更大聲,非常容易超過85分貝的標準值,就會變成噪音傷害聽力。」
耳朵是由外耳、中耳、內耳組成,外耳收集聲波,耳膜接收到聲波會出現震動。而中耳的三塊聽小骨,則將耳膜震動傳送並擴大傳遞到內耳,內耳的耳蝸中有數以千計的絨毛細胞,再經由聽覺神經傳至大腦,以產生聽覺。
戴上耳機之後,聲波會直接作用於耳膜,其實頗為刺激耳蝸,如果音量過大就容易造成傷害,關鍵在於噪音持續時間長短,世界衛生組織就建議,每次戴耳機的時間不要超過1小時以上。
「這是為了避免傷害內耳的絨毛細胞!」陳伯岳建議,每次使用耳機1小時後,就應該休息5~10分鐘,就算耳朵血管累積不少噪音帶來的自由基,但休息一下就能自行代謝掉,不至於損害內耳的絨毛細胞,但如果時間太長,恐怕就會造成不可逆的後果。(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