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公務員的最快捷徑? 人事總處再澄清草案只在徵詢意見階段
人事行政總處強調,外界將草擬「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比擬是替「特定指射對象」解套,根本是炒作誤解,高普考國家考試仍是政府任用人材的主要管道(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引發外界質疑,藍營也痛批執政黨為了安插親信,不惜修法增加「準公務員」的職缺,只要三年就可以當公務員、嚴重破壞文官體制的公平與中立。對此,人事行政總處今天再度發稿澄清,強調「約聘人員制度」不是「政務人員相關制度」,不能混為一談。人事總處還說,該草案目前仍在徵詢各界意見的階段,也就是還未確定定案。
媒體報導,人事行政總處正在草擬「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規定三等以上聘約人員可在進用滿三年後任特定機關有職稱職務,被質疑是開後門,為執政黨用人找到更方便的方式。面對外界的強力質疑,人事行政總處昨日已經先發出新聞稿喊冤,眼見風波為止,今日再度發新聞稿說明
新聞稿指出,政府約聘僱人員的相關法制保障不足,立法院、聘僱人員、媒體及社會各界所長期關心。人事總處為強化這類人員更完整的工作條件和發展環境保障,規劃「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聘約人員制度並非政務人員相關制度,不應混為一談。
人事總處指出,國家考試用人的公務人員制度依舊是政府用人的主軸,是政府人力的最大宗。聘約人員不會成為公務人員、也不會影響正常公務人員體系升遷權益,更不會破壞當前文官考試制度。
人事總處說,未來部分較高等級聘約人員,因具備相當教育背景和專業技術等工作資歷,草案內容也提出更積極構想,研議是否讓服務於某些非公權力業務領域的聘約人員,例如研究、文化館所、科技專業等,擔任或兼任有職稱的職務,讓他們的內行專業得以協助機關推展業務,也是因應積極延攬和留住這類專業人才在這些特定業務領域的配套做法。
針對藍委痛批該項修法根本是為類似「口譯哥」之類的「人材」量身定做,人事總處也在新聞稿中「意有所指」的說,某些媒體或有些評論,將這個想法炒作成將適用在草案沒提到的其他業務領域,如外交或一般行政機關,做了無關討論,刻意誤導,令人感到遺憾。某些評論將這項務實法制化工作,理解成是行政權要破壞文官制度,或者行政院和考試院爭權等等,都是特定立場的評論,實為誤解。
新聞稿還說,該草案正在政府內部各機關徵詢意見,希望各界能完整閱讀草案全部條文後,給予意見,讓這套新的典章制度能完善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