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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公司週轉不靈 華銀女襄理10年搬走客存1.1億

華南銀行 豐茂國際 台北地檢署 週轉
華南銀行新生分行女襄理涉嫌長期盜領客存1.1億元,與夫雙雙被訴。(圖/翻攝Google Map)

華南銀行新生分行女襄理涉嫌長期盜領客存1.1億元,與夫雙雙被訴。(圖/翻攝Google Map)

華南銀行新生分行襄理張秀米,涉嫌利用為客戶理財機會,盜領挪用投資款,匯至丈夫翁明鈞開設的「豐茂國際」公司,犯案時間長達10餘年,金額達1.1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銀行法特別背信罪、刑法偽造文書罪嫌起訴張、翁2人,另「豐茂」登記負責人、張女小叔余明滄因不負責資金調度,檢方認為罪證不足,予不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張秀米曾任華南銀行萬華分行存放款行員、理財專員,因績效卓著而調升新生銀行襄理,她從存放款轉戰理專,客戶都是萬華區的大戶,當理專時年年績效前3名,被同事尊為「土地婆」。

根據了解,華南銀行調查發現,因客戶信任張女,不少人都將印章、存摺等都交她保管,且這些客戶多未檢視總行提供擁有所有往來資料的綜合對帳單,才始終未發覺異樣,直到今年4月底,總行關心客戶資產適用優惠情形,發覺張女客戶中有1人資產明顯減少,且客戶回覆並無轉移資金,才追出盜領情事。

據指出,東窗事發後,張女馬上將挪用的200萬元加上1萬元還給當事人,解釋是私人借貸,並向主管強調只犯下此案,然而銀行卻又陸續追出10多人受害,還有人迄今不知遭盜領。

華南銀行5月7日緊急向北檢提告,檢方受理偵辦調查發現,張女以理專建議投資為由,偽以客戶名義偽填取款條,以「螞蟻搬象」方式挪用客戶投資款,投資小叔擔任登記負責人、丈夫為公司董事的「豐茂國際」,再挖東牆補西牆持續挪用長達10多年。

張女坦承過去10多年來,因為丈夫開公司周轉不靈,長期出現資金缺口,才會挪用客戶存款,但她有回補部分資金。

華南銀行證實,張女涉案時間自2005年起,迄今超過10年,挪用金額逾1億1098萬元,被害客戶至少1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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