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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友人製作炸彈炸前男友 男女嫌犯各賠900萬換減刑
警方當時自北部逮補戴男,還在他家中起初百萬元現金,懷疑是預備逃亡用。(圖/中國時報袁庭堯/報系資料照)
42歲鍾姓女子夥同62歲戴姓男友製造包裹炸彈、送至前男友馮男的公司門口,導致馮男被炸重傷,一審2人分別被求處8年、9年6月。16日高雄高分院考量2人無前科,事後也願意各自賠償被害人900萬元,改判鍾女5年、戴男7年6月,可上訴。
專案小組查出,馮男數年前曾向鍾女借款1000多萬元未還、引發殺機。戴男與鍾女2018年5月事先在旅館內製作「一打開就引爆」的紙盒炸彈,隨後開車至馮男公司附近,由戴男變裝、步行至馮男公司門口放置。
隔天早上,不知情的女會計將包裹放置在馮男辦公桌上,中午時馮男進公司拆開不慎引爆,造成全身60%二度燒燙傷、左側睪丸壞死,一度命危,經搶救才撿回一命。
戴男表示,為了幫鍾女出氣「要讓馮男嚇一跳」才會幫忙製作炸彈。但警方事後查出,鍾女也涉嫌製做炸彈。馮男被炸傷後,一度因為植皮、復健的痛苦提出天價的求償。
二審法官認為,2人均前無犯罪科刑執行紀錄,也均與馮男成立調解,積極履行賠償,各賠900萬元,馮男律師也具狀表示願意給予2人減輕罪刑以啟自新。法官最後改判鍾女5年、戴男7年6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