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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男襲警法院竟判無罪 萬華分局尊重判決但力挺同仁

酒醉 喝醉 萬華 警察 執法
年初一名酒醉男子在超商鬧事還襲警,判決出爐判定為無罪。(圖/萬華分局提供)

年初一名酒醉男子在超商鬧事還襲警,判決出爐判定為無罪。(圖/萬華分局提供)

陳姓男子今年1月時在超商醉倒,萬華分局員警獲報前往勸導時,竟遭陳辱罵三字經還動手襲擊,台北地院認為陳男喝醉全無記憶判無罪,對此萬華分局表示,尊重法院判決,是否上訴由檢察官決定,但分局立場絕對力挺同仁執法,捍衛警察尊嚴。

判決指出,陳男1月9日凌晨4時在萬華超商醉倒,吳姓、林姓2名員警前往處理,要求陳出示證件時,陳竟揮手攻擊警察,衝突過程中,造成林員左小腿擦挫傷以及吳員手指紅腫,陳後來遭警制伏後,竟還大罵:「靠腰!」、「我x你老師!」被帶回警局後,依妨害公務罪法辦、起訴。

法院開庭後,陳辯稱自己當時喝醉,意識不清,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後來看警察的秘錄器,才發現自己做錯,願向警察道歉,法官採信其說詞,認為他喝醉沒有記憶,動粗、罵髒話並沒有主觀犯意,判無罪可上訴。

萬華分局16日表示,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希望正式收到判決書後再與檢察官討論,因上訴權利在檢方,警察只能尊重,但力挺同仁嚴正執法,也呼籲民眾遇檢時可以理性、配合,不要輕易挑戰公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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