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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男持假槍闖議員服務處 衛生紙擦槍嗆「不要講話」
新竹市議員鄭正鈐即將參選立法委員,他雖選擇原諒持假槍的陳男,但檢方不服上訴,仍讓違法的陳男受到教訓。(圖/中時資料照)
陳姓男子去年9月持玩具槍闖入新竹市議員鄭正鈐服務處,將玩具槍置於桌上,並喝令所有人「不要講話」,隨後當眾以衛生紙擦槍,引起在場人士恐慌,一審因議員及在場人士不願追究而判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高院改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9月10日上午,陳男攜帶與真槍無異的1把黑色塑膠材質玩具手槍,前往新竹市議員鄭正鈐服務處,一進去就將槍枝放置服務處圓桌上,當在場人士詢問陳男有什麼事時,他大聲喝一聲「不要講話」。
隨後,陳男一言不發坐在服務處內,當眾以衛生紙擦拭手槍,威嚇意味濃厚,讓在場人士心生畏懼而神色驚惶,所幸有人暗中報警將陳男當場逮捕。
檢方起訴後,陳男在一審庭上辯稱,他當天拿的是玩具槍,且從頭到尾沒有拿槍指人,也沒大聲說「不要講話」,並稱鄭是他國中同學,他到服務處是去找鄭,因鄭說會晚點到,他因等待期間無聊,所以才從包包拿出玩具手槍出來,看到槍髒髒的,拿衛生紙擦拭。
一審因鄭及在場人士均不願追究,判陳無罪,但檢方不服,向高院提起上訴,案經高院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陳男頭帶安全帽,以右手拉開服務處玻璃門並走入,同時左手手持黑色玩具槍,與陳男辯詞不符,因此不採信陳男辯詞,認為檢方上訴有理由,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陳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