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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永明80萬交保且無強制處分 北檢不服裁定提抗告

徐永明 集體收賄 立委 議員
徐永明否認涉案收賄,台北地院裁定80萬元交保且無強制處分,他的律師陳恆寬(圖)正幫他辦理交保手續。(圖/張文玠攝)

徐永明否認涉案收賄,台北地院裁定80萬元交保且無強制處分,他的律師陳恆寬(圖)正幫他辦理交保手續。(圖/張文玠攝)

國會議員集體收賄案,承辦的北檢聲押的10名被告中,3名現任立委悉數准押,唯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裁定80萬元交保,且無限制住居等強制處分,北檢對法官裁定不服,已表示將儘速提出抗告。

在留置候審室等待法院裁定的同時即已遭停權的時代力量的黨主席徐永明,並未承認收受賄款及政治獻金200萬元。聲押庭法官審理後認為,徐永明只是期約賄賂,且金額不明,並無後續追查金流的問題,且期約案件發生時間較近,所為行為明確且單純,因此裁定80萬元交保,並未採取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的強制處分。

前立委徐永明今天下午被法官裁定以80萬交保後,他的委任律師陳恆寬隨時迅速辦理交保手續,陳恆寬表示,非常感謝法官明查,徐永明後續會配合檢察官的偵查,目前徐永明心情平靜,堅信自己的清白,他並沒有收受200萬元的賄款;至於80萬元的交保金將由徐的家人籌款。

北檢上週五大規模搜索國會民進黨立委蘇震清、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廖國棟、無黨籍立委趙正宇辦公室,以及前時力立委徐永明、民進黨前立委陳唐山等人相關住所,後陳唐山、趙正宇分別以50萬、100萬交保,其餘4人連同太流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等共10名被告均由北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而繼續留置候審室,時間橫跨5天4夜,打破司法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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