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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恰恰戶頭剩5百…律師曝:開記者會沒用 揭1關鍵「連破產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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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恰恰積欠2.4億元,今(6日)開記者會宣布破產。(圖/報系資料照)

澎恰恰積欠2.4億元,今(6日)開記者會宣布破產。(圖/報系資料照)

資深藝人澎恰恰今(6日)下午大動作舉行記者會宣布破產,坦承自己欠下2.4億元的鉅額債務,戶頭僅剩500元,目前已抵押大安路房產解決1.2億元,預計下週起將和10多名債權人協商還款事宜。不過,律師林智群透露,雖然澎恰恰透過記者會宣布破產,但此舉不具有法律效力,且倘若澎的戶頭只剩500元,「連聲請破產的資格都沒有!」

澎恰恰破產消息引發熱議,林智群也在臉書提出法律見解,直指「破產是要向法院聲請,法院核准,才會發生效力,不是開一個記者會宣布一下就可以的」,另一方面,許多人認為就是沒錢才宣布破產,實際上「如果你沒錢,連聲請破產的資格都沒有!」

林智群提出法律見解。(圖/翻攝自臉書)
林智群提出法律見解。(圖/翻攝自臉書)

林智群解釋,破產程序必須耗用司法資源,包括請破產管理人、登報要求全部債權人主張權利、拍賣破產人財產等都要花錢,「如果破產人的財產(法律名詞是『破產財團』)沒辦法支付『破產財團費用』及『財團債務』時,聲請破產,法院是要駁回的」,所以若澎恰恰真的只剩500元,即使是聲請破產,還是會被法院打槍。

他接著說,「債務人之清償資力有三個部分:財產、信用、勞力,如果你雖無財產,如有良好之信用或優良之技術,那法院還是會認為你仍有清償債務之可能,也是不會宣告破產的。」至於正常的破產程序,林智群表示,法院宣告破產後,就會選出破產管理人,並登報要求債權人報到,以便釐清債務和破產人剩餘財產分配,且後者不能隨意前往外縣市,否則就會被認為是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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