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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廁所嘿咻小6女 詭辯罹心臟病「不能激烈運動」

未成年 性交 先天性心臟病
台北市1名男大生認識國小六年級女學生,某日相約到校園玩耍,竟將其拉進廁所嘿咻,雖辯稱有心臟病無法激烈運動,還是遭起訴。(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男大生認識國小六年級女學生,某日相約到校園玩耍,竟將其拉進廁所嘿咻,雖辯稱有心臟病無法激烈運動,還是遭起訴。(圖/翻攝Pixabay)

台北市1名顏姓男大生前年在網路認識國小六年級的女生小可(化名),豈料,暑假某日相約玩耍時,顏男突然一時性起,將小可拉進廁所嘿咻。地檢署調查時,顏男辯護律師稱其有心臟病,「不能激烈運動」,但檢方不採信,依《與未滿14歲幼女性交罪》起訴。

檢方調查,顏男在網路上認識小可,前年暑假某日,顏男與小可、女性友人和其3歲幼子一同在校園內玩樂。但顏男突然性起,將小可拉進廁所嘿咻。小可表示,顏男有脫她褲子,但顏男否認2人發生性關係,辯稱當天是上廁所時剛好沒有衛生紙,才會請小可拿紙給他,顏男律師還稱顏男有先天性心臟病,「不能激烈運動」。

而檢方傳喚當天在場人士,3歲幼童表示看見顏男把小可拉進殘障廁所,不過所有人一致證稱去廁所敲門質問時,沒聽到裡面有求救聲,檢方因而認定雙方合意性交,依《與未滿14歲幼女性交罪》起訴顏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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