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道/主張統一也是言論自由
新黨青年軍王炳忠(前右二)、林明正(前右)等28日在白色恐怖政治受難者紀念碑舉行記者會,手持太陽花悼念白色恐怖受難者英靈,高呼「繼承英靈遺志,實現和平統一」、「打倒綠色恐怖,反對威權復辟」等口號。(圖/報系資料庫)
言論自由是民主社會最重要的指標,香港、台灣在過去數十年間,擁有充分的言論自由,尤其台灣民主化後,已成為中華文化民主自由的楷模。不過,《蘋果日報》香港總部日前遭大肆搜索,創辦人黎智英及其子被捕;台灣也出現以國家安全之名限制言論自由的潛流,令人憂心。
言論自由意味著,人人都有權擁有自己的信仰、理念或想法,政府無權進行思想審查與懲罰。一個真正自由的國家,不會有因理念而入獄的思想犯。如果某些人因信仰或言論遭到政治打壓或司法追殺,勢必對整個社會形成寒蟬效應。
事實上,權力宛如魔戒,執政者掌權後,很容易就把理想拋諸腦後,轉而追求愈來愈大的權力。在這個過程中,難免會想盡辦法壓制異己,以維護自己的執政地位。
近來台灣言論自由空間愈來愈窄,仇視大陸、傾向獨立的主張在蔡英文政府煽動下聲勢大漲;呼籲兩岸和解或統一的主張,不斷遭抹紅、抹黑攻擊謾罵,甚至還有限制統一言論的趨向,這不是又走回一言堂的老路嗎?在自由民主的台灣,應當可以主張台獨,當然也可以主張兩岸統一,誰也沒比誰高一等。
民進黨奉已故作家鄭南榕為先烈,他當年為人民有權主張台獨而自焚身亡,這種以生命堅持信念的精神值得感佩。在那個威權時代,一個堅持信仰無罪的人,為自己政治不正確的理念而亡;如今台灣民主化了,如果還有人因為理念被認為政治不正確、和執政者唱反調,就要受到政治打壓與司法追殺,那對得起鄭南榕當初的堅持嗎?
無論持何信念、做何主張,都應平等地得到憲法保障,萬萬沒有只能主張獨立、卻不可以主張統一的道理。如果台灣走到禁止某種言論主張的地步,那和過去的白色恐怖有何差別?我們一向自豪於自由民主體制優於大陸,執政者絕不能跨過思想審查那條紅線。
民進黨政府及綠營各界必須慎思,不要把人民的思想言論自由,當成可以任意收放的恩賜,那是人民的權利,不是政客的所有物。壓迫言論自由,傷害的不只是當事人,而是整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