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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對媳婦不滿竟狠推她下樓梯 見對方起不來冷回:別裝了
苗栗一名婆婆因不爽媳婦,竟將對方推下樓梯。(示意圖/pexels)
苗栗一名婆婆因為不滿媳婦,竟趁媳婦準備下樓梯時狠推對方下樓,見到媳婦倒地不起,還在親家面前叫媳婦「別裝了」。事後婆婆辯稱是不小心的,但法院並不採信她的說詞,依傷害罪判她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35000元,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指出,2019年4月15日上午,苗栗一名婆婆因為不滿媳婦,見媳婦從3樓樓梯準備下樓時,竟從後方狠推媳婦,導致媳婦滾下樓梯轉角平台,尾椎、腰部、雙側大腿、手肘、小腿等處均有受傷。
媳婦表示,事發前一週她搬回娘家居住,當時她與母親、姊姊回婆家要拿衣物和家人借給她的玩具車、電暖器等物品,沒想到婆婆卻指稱她是小偷,不久後婆婆就將她推下樓梯,母親見到這幕趕緊衝上前扶她起來,並質問婆婆「剛才推人是什麼意思」。
事後婆婆否認故意傷人,辯稱是不慎從後方碰撞到媳婦,因為樓梯是剛蓋好的,地比較滑,所以媳婦就從樓梯那邊跌倒。然而女子的母親也證稱,親家將女兒推落樓梯轉角處平台後,她生氣質問對方為何要推女兒,對方卻回「這我媳婦」,她又詢問「剛才推人是什麼意思,剛剛推就不對」,親家又回「那是不小心推下去的,妳在講什麼屁話」,此外,見到女兒被推倒後爬不起身,親家竟還叫女兒「別裝了」,讓她相當氣憤。
法官勘驗媳婦及其胞姊、母親的說詞,認為3人的證述前後相符,對於婆婆施暴的方式、過程都能描述清楚詳盡,應是出自親身經歷,因此依傷害罪判婆婆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35000元,婆婆事後提起上訴,遭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