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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15歲女進廁所!冷氣工吐舌舔全身 下秒掏槍逼看零距離「自我壞壞」

少女 性侵 未成年 廁所 台北地院
胡男在公廁性侵少女。(示意圖/pixabay)

胡男在公廁性侵少女。(示意圖/pixabay)

台北1名胡姓冷氣工人去年因傷病住院,期間認識了1名15歲少女小青(化名),竟利用對方未成年不懂事,將她帶至新北市某公園的廁所,對少女舔乳、舔下體猥褻,並以手指性侵得逞,甚至在女方面前掏出生殖器自慰。案發後,胡男坦承犯行,日前遭台北地院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處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胡男去年住院期間因緣結識小青,透過對方的「住院手環」得知她未成年,竟利用少女對兩性關係尚且懵懂無知,和她相約在住家附近的超商,再將其帶往新北市新店區某公園的女廁,強行褪去小青衣物後,隨即伸出狼爪摸胸、舔乳、舔下體,並進一步指侵得逞,甚至掏出生殖器讓被害人看他打手槍。

小青控訴,2人當時先在公園接吻,之後胡男說想去廁所,她便跟著走進女廁,不料對方突然把自己的衣服脫光,接著就開始對她猥褻、性侵,雖然當下意識有些模糊,但她清楚記得有大喊不要,還有伸手推擠胡男,但被告依然沒有停手。針對少女指控,胡男到案後坦承不諱,遭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酌,胡男當時已35歲,並非欠缺智慮之人,明知被害人為未滿16歲少女,思慮未臻成熟,竟未克制自身性衝動,對小青為性交行為,影響對方身心、人格發展之健全,惟念被告坦承犯行,又患有思覺失調症,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最後依對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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