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國中妹回家硬上!宜蘭男跨坐塞嘴逼口愛 完事嗆「妳自己坐上來」她崩潰
少女不斷哭喊,仍遭性侵得逞。(示意圖/pxhere)
宜蘭男子阿建(化名)前年透過臉書認識國中少女小依(化名),隨即邀約對方一起出遊,不料他竟把少女帶回住處,將她壓制在床後,強迫口交、性交得逞。更可惡的是,阿建得知小依提告,不僅辯稱2人是合意性交,還反嗆被害人「後面你自己坐上來怎麼不講」等語,近日遭法院判處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建2018年間透過網路認識小依,約2星期後就趁著她寒假返校期間邀約出遊,並於同日傍晚把女方帶回住處,隨後竟基於強制性交犯意,不顧被害人拒絕、反抗,用蠻力將她壓制在床,旋即強行褪去少女衣褲,再將陰莖強塞至少女口中逼迫口交,接著強制性交得逞。
小依指控,阿建伸出狼爪時,自己不斷叫喊「我已經有男朋友了」、「你不能碰我」等語,同時不斷抵抗,無奈男方充耳不聞,還噁稱「之後你就是我女朋友」,加上雙方力量差距過大,她完全無法掙脫,最後慘遭性侵。針對被害人說法,阿建在庭訊時辯稱,他並沒有強迫少女發生關係,2人是合意性交云云。
法院勘驗雙方LINE對話,發現被告事後曾傳訊給小依,指「不可能說我都把你壓在下面吧」、「後面你自己坐上來怎麼不講」等;被害少女則反駁,「你硬要」、「我講過幾百次我不要」、「你一直逼我,你在跟我開玩笑嗎」;阿建隨即沉默以對,後來回覆「我後面真的知道自己犯大錯」、「那天真的頭殼破洞也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一審法官根據相關跡證,認定阿建性侵犯行明確,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發現,被告性侵小依的案發時間為2018年,並非一審所述的2017年,而當時被害人已年滿14歲,加上被告事後和小依達成和解,最後撤銷原判決,改依強制性交罪判處3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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