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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收賄案起訴12人 檢方痛批蘇震清等立委請求重刑
北檢起訴立委收賄案後,檢方今天上午將在押的蘇震清(光頭者)等人移審法院。(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7月底偵辦立委集體貪瀆案今天(21日)偵結起訴,依貪汙等罪起訴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白手套郭克銘、現任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及前立委、時力黨主席徐永明等12人,同為被告的立委陳唐山則獲不起訴處分。
北檢痛批蘇震清等4名立委,淪為李恒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嚴重危害我國之公平正義、吏治廉潔,更對憲政體制造成重大威脅,混亂、斲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同遭起訴的被告包括,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趙正宇的辦公室主任林佳騏。
獲緩起訴的被告有李恒隆胞姊李秀峰、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璞揚建設負責人蕭立志、林鈺傑;不起訴者除了陳唐山,還有郭克銘秘書郝毓汶、蘇震清助理洪思佳、徐永明辦公室主任、徐永明助理李承值、李恒隆傳話密使陳虹羽、陽管處長劉培東、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寶塚生命紀念園負責人陳明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