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島里長2/逾千住人家「有屋無地」 若遭拆遷僅獲39萬不可能買新房
社子島福安里長謝文加指出,社子島居民多為老殘婦幼,根本無力負擔移居費用,自己從未反對開發社子島,只是想幫居民爭取合理的安置條件。(圖/黃威彬攝)
據了解,台北市政府對於社子開發案,已明確朝「區段徵收」進行規劃,未來將打造一條生態水道,地主除了可分得「抵價地」重建房屋,也計劃蓋兩座「安置住宅」供原本居民租購,剩下的土地由市府標售或標租給企業。目前提案結合住宅與商辦,朝科技園區方向發展。
社子島預計被劃入區段徵收的福安里和富洲里,設籍共4200多戶,居民約11000多人。柯文哲首度當選台北市長後,社子島開發案歷時五年多討論仍未定案,至今贊成和反對兩派仍僵持不下。
現年63歲的謝文加,四度擔任福安里長。他指出,社子島共有396戶中低收入戶,還有一千多戶「有屋無地」,幾乎都在當地生活幾十年了,一旦施行區段徵收,這些沒有土地的居民拿不到錢又換不到地,只能拿到一點點的補償金,根本無力負擔移居其他地方的租金,更遑論購屋,「居民拿到的補償金,在台北市連一間廁所也買不起。」
「因此,我向市府爭取延長居民租用安置住宅的年限,成功從原本的6年,延長到12年;還要求市府把『認可補償拆遷的違建年限』從1988年延後到1994年,市政府也同意了。如今我卻被說成『提出無理的要求、阻礙開發』而面臨被罷免,實在讓人無法接受。」謝文加無奈地說。
政府徵收土地分為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所謂一般徵收,是政府徵收特定的一筆或多筆土地,用來建設單一公共設施或特定事業,例如公園、道路或汙水處理廠,地主僅可領取補償費。而區段徵收則是政府徵收一整片區域內的土地規劃公共設施,原地主可領「抵價地」或「補償金」。開發完成後,由政府直接支配公共設施用地;其餘的建築用地,部分供作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部分供當地機關使用,最終剩餘的土地則辦理公開標售、標租或設定地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