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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來台隔離結束「立馬上工」 私人會館做黑的!老公氣炸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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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女上班的店,在臉書上明目張膽打廣告。(合成圖/店家臉書)

呂女上班的店,在臉書上明目張膽打廣告。(合成圖/店家臉書)

新竹一名男子2017年底在大陸與一名呂姓女子結婚,隔年來台登記,但呂女多次返回大陸,直到男子今年年初提出離婚,才答覆回台灣跟男子好好生活。不過,她今年5月來台才剛結束14天隔離,立馬到「私人招待所」上班,男子發現之後想和她離婚,呂女竟直接逃家!

判決書指出,呂女婚後搬來台灣,但不到半年就說「無法適應台灣生活」而回大陸,2019年8月因通行證即將到期,才來台灣辦理相關手續,但才短短14天又回去大陸。她的老公為此於今年春節期間向她提出離婚,她才同意回到台灣和老公一起好好生活。

呂女上班的店,在臉書上明目張膽打廣告。(合成圖/店家臉書)
呂女上班的店,在臉書上明目張膽打廣告。(合成圖/店家臉書)

呂女今年5月1日抵台後隔離14天,馬上有表姊妹介紹她到按摩店擔任「櫃檯人員」,她每天中午12點出門、半夜12點回家,而且都有專人「接送上下班」。老公和婆家發現這間按摩店是「做黑的」,全家人都非常生氣,但呂女還是不願離職。

呂女上班的店,在臉書上明目張膽打廣告。(合成圖/店家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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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呂女在6月23日與老公簽下離婚協議書,條件是3個月後再辦離婚。她在7月3日傍晚趁老公上班時,跟婆家人說要出門散步,從此一去不回;女丈夫鐵了心要離婚,直接向法院訴請離婚。

新竹地院審理此案,發現旅取婚後從2018年到2020年5月入境台灣四次,每次都只停留3至5個月,結婚近3年只和老公一起生活半年多,無故拒絕老公聯繫並履行同居義務,而且親筆簽下離婚協議書,足見已無維繫婚姻之意欲,判他們離婚,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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