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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爆棄養貓!六月遭「貓旅館員工打臉」:她不想要了

六月 棄養 貓咪 前業主 貓旅館
(圖/翻攝六月臉書)

(圖/翻攝六月臉書)

藝人六月(蔡君茹)日前遭爆棄養貓咪,原因是兒子「Star」發生嚴重過敏,讓許多網友相當生氣,痛批是「最壞的身教」。事後六月隨即在臉書發表聲明否認棄養,貓旅館業者也稱這是和員工間的誤會。但稍早貓旅館員工在臉書發表聲明,打臉前業主和六月,稱前業主明確表示「六月不想要這隻貓」。

針對棄養一事,六月向《ETtoday星光雲》表示,先前因兒子突然對貓過敏,又加上工作室搬遷,10月才會好,所以才先把貓送到旅館寄養,之後有將2隻貓接回工作室,而另外一隻貓「小三」因近年和其他2隻貓處的不太好,牠住到旅館後非常開心,後來旅館老闆娘有意願收編當店貓,目前也還是會傳照片回報狀況。稍早她也在臉書發表聲明,表示自己對於「貓咪旅館」要頂讓的事完全不知情,也將家裡環境整理過,為的就是讓貓跟小孩都能夠在共同環境下健康生活,對於棄養一說完全不能理解。

事情爆出後,貓旅館業者也發出聲明稿回應,稱棄養一事是因此次貓舍重新裝潢,與員工之間的誤會,飼主對於「小三」被送養完全不知情,希望大家不要再責怪飼主。

不過稍早貓旅館員工在臉書發表聲明,稱他在10月26日問過前業主,小3是否會繼續由新業主照顧,以及日後乾糧、罐頭與貓砂費用是否要向六月請款,當時前業主就很明確表示「六月不想要這隻貓」的訊息,並表示「是不是要將他送養。」而這位員工的同事也在10月28日詢問前業主,是否有告知六月會把小3送到他的朋友家,得到的答案是「他不管小3後續了。」前業主甚至還簽立「放棄飼養同意書」。貓旅館員工也表示目前已委託律師處理,並將律師聯絡方式交付給六月,之後將不會再對外發表相關意見。

貓旅館員工全文聲明:

本人是貓僕舍的員工,從第一任業主至今均任職於貓僕舍(現在是第三任業主,本次送貓者是前業主),關於本次事件有全程之參與,關於送養事件,有需要說明如下:

六月小姐是今年4月將家中之三隻貓咪(11、seven與小3,小3就是現在要送養的菲月)帶來貓僕舍住宿,後來11、seven由飼主朋友來貓僕舍接走,小3則繼續住在貓僕舍。而在大約10月時,貓僕舍準備頂讓給第三任業主,本人因為擔心後來菲月的生活,也擔心這部分前業主沒有跟新業主溝通,遂於今年10月26日時詢問前業主,小3是否會繼續由新業主照顧,以及日後乾糧、罐頭與貓砂費用是否要跟六月請款等問題,當時前業主就很明確表示「六月不想要這隻貓」的訊息,並表示「是不是要將他送養」。 後來,於10月27日時,前業主就請我在11月8日時帶小3去她的朋友家,否則就只能送收容所。而我的同事也在10月28日時詢問前業主,是否有告知六月會把小3送給他的朋友,得到的答案是「她不管小3後續了」。

因擔心菲月送養後再被棄養,本人後來於11月1日時跟業主溝通,表示因為前業主的朋友目前所養的貓都是成貓,恐怕有排斥的問題。如果沒辦法有良好的隔離,恐有再度被棄養疑慮,建議還是去中途家送養,前業主接受我的建議,也表示願意簽棄養同意書,並且叫我放在文件夾中。本人將文件放入後,還有拍照告訴前業主我已放入,從照片中可看到文件上清楚寫明「放棄飼養協議書」等標題文字,內容也清楚寫明該協議書涉及的是小3,任何有智識之人應能輕易了解到此文件之意義。後來,本人就取得前業主親自簽立的「放棄飼養協議書」,由於簽署後的文件涉及個資及相關機密資訊,不便於此公開,但本人確實都有遵照一般送養程序進行,此點毋庸置疑。

Victoria小姐是十年動保處志工,並且多次領有動保處優秀志工獎狀,因為聽說菲月有送養的需求,遂介紹其擔任中途之好友,並熱心張貼送養文。而本人與Victoria小姐自始即無意針對前飼主有任何評價,因此於送養文中未曾表示菲月原名小3,之前是由藝人六月飼養,亦從未揭露任何足資特定之個人資料。

至今本人之前業主矢口否認自己有送貓意圖,並對外表示六月小姐只是告知請他暫時照顧等等,都是明確的謊言。前業主不願意負起責任,竟然蓄意誤導事實,放任部分網友對本人與熱心安排送養之中途無端指控謾罵,本人為求自清,爰將前業主與本人針對菲月與本案相關之line通訊內容,依時間順序張貼於本文(已遮掩個人資訊、第三人資訊與無關內容之對話)。

據此,本人認為六月小姐既然已將菲月給前業主收編,前業主又簽署放棄飼養同意書,中途進行送養合法有據。本人信任Victoria小姐所介紹中途之專業與愛心,將會努力為菲月找尋比以前更加適合之主人,如六月小姐打算要飼養菲月,請依照中途之程序申請認養。

本人已委託律師處理,並已將律師聯繫方式交付六月方,接下來本人針對此事將不會再對外表示相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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