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藥華藥4/數百億市場喬不攏? 合作8年夥伴撕破臉互告
詹青柳透露,當年她被大伙敞開心胸談話的幽默氣氛感染,因此加入林國鐘創業計畫。(圖/馬景平攝)
2008年,藥華醫藥創辦人暨執行長林國鐘,帶著新藥P1101到德國法蘭克福參展,「當時我們借用同業『永光』的攤位角落放簡報,被AOP注意到,從此展開雙方的合作。」隔年,雙方簽訂30年授權合約,藥華將自行發明的新藥P1101授權AOP,在歐洲展開骨髓腫瘤增生適應症的臨床試驗、藥證申請及取得藥證後行銷權利。
AOP支付藥華1億元授權金,約定藥華提供藥物製造管制流程資料,AOP提供臨床試驗資料,作為2014年AOP向歐盟、藥華向美國等申請藥證的資料,藥華銷售AOP藥品,並向AOP收取其銷售P1101營收的權利金,期約30年。
2012年間,藥華取得P1101美國新藥專利,2016年上櫃掛牌,實收資本額逾26億元,其中大股東包括注資9.8%的行政院國發會,股價一度飆漲到213元。「就像是中了大樂透!」藥華總經理黃正谷形容,一百多位研究人員埋首實驗室十多年,總算等到P1101成功問世。
豈料此時合作八年的AOP突然出狀況,該給的臨床數據資料拖拖拉拉,經過藥華三催四請,才給出一部分,藥華因而在2017年11月間發函通知AOP終止合約,AOP拒絕並申請國際仲裁。談到這起事件,張添低語:「照合約來看,藥華有理,站得住腳,不曉得結果怎會如此?」
面對國際仲裁結果,林國鐘說:「判賠並非最終結果,藥華將挑戰仲裁,在德國法院提起訴訟,對於AOP還未啟動的三項適應症臨床試驗,也會積極評估請求賠償。」他透過投影機,播放著昔日AOP人員來台出席藥華藥廠開幕與上櫃等照片,對於照片中曾友好的人如今竟翻臉,感到相當遺憾。
藥華捲入的這場風波,與新藥的龐大商機不無關係。依AOP公布資料推估,明年P1101在歐洲的營收將達70億元,到2030年將達350億元。而根據INCYTE公布資料顯示,與P1101同類型的藥物「JAKAFI」,去年在美國就銷售約798億元(28億美元)。「我們依原合約供貨給AOP,同時也會請AOP支付權利金給藥華。」林國鐘說,藥華將持續與AOP合作,繼續搶攻歐美市場。
藥華也補充說,基於會計準則,與AOP仲裁救濟之部分,已先行提列於負債準備之中。過去台廠經國際商會(ICC)國際仲裁訴訟時間都十分漫長,以威盛與中聯控股之仲裁案為例,2015年的仲裁決議,纏訟五年迄今,威盛提出抗告,還未有最終結果。
中石化與美商普萊克斯的仲裁案件2018年8月ICC做出仲裁判斷,雙方聲請假處分等訴訟,迄今仍未結束,因結果不確定,故於財報部分始終未能認列救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