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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分局警涉包庇色情酒店 2業者不認罪遭羈押禁見

中山警分局 色情酒店 包庇
中山警分局集體貪污案,檢調再對2名酒店業者聲押禁見,台北地院20日裁准。(圖/報系資料照片)

中山警分局集體貪污案,檢調再對2名酒店業者聲押禁見,台北地院20日裁准。(圖/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案,19日發動第5波搜索,約談「嘉麗寶」股東游岳羲、會計莊靖華到案,檢察官複訊後依《貪汙治罪條例》行賄罪嫌對2人聲押禁見。台北地院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不認罪、有勾串之虞,20日晚間裁准羈押禁見。

裁定理由指出,游、莊2人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行賄罪嫌疑重大,與其他酒店人員、員警間的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尚待調查釐清,但均否認犯行,供詞與其他員工不符,有避重就輕、陳述不實等情形,又本案仍有涉案員警未到案,2人恐有勾串共犯之虞,有羈押禁見必要。

檢調調查,前中山一派出所員警陳俊安、李功華於2013年至2017年間,按月向轄區的888卡拉OK、嘉麗寶酒店業者索賄上百萬元,接受喝花酒招待、包庇業者經營色情,涉嫌貪汙,今年10月28日發動搜索,對陳、林2警及888卡拉OK店負責人李政忠、嘉麗寶酒店集團負責人曾小琪、曾筠心姊妹、旗下紀梵希酒店6樓會計余沛樺、嘉麗寶5樓會計劉秀惠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調深入追查,發現游岳羲、莊靖華2人也涉嫌向轄區員警行賄,請求包庇不被取締媒介性交易,昨再次發動搜索,約談2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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