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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愛刺激!IKEA、歌劇院拍裸照 「台中米娜」下場GG了
(圖/翻攝自當事人推特)
一名暱稱「台中米娜」的短髮女子,日前在台中IKEA與許多公開場合拍下裸露照片,並公開PO在推特,遭到警方偵辦。台中地檢署最後決定緩起訴1年,不過「台中米娜」需支付1萬元給國庫,攝影師則是2萬元。
「台中米娜」7月時被發現裸拍遍及台中知名地標,除IKEA、三井OUTLET、家樂福、國家歌劇院。警方調閱IKEA監視器,依車號傳喚負責拍照38歲的張男,查出負責攝影的張男是一名廚師,「台中米娜」則是一名超愛刺激的李姓女子。
「台中米娜」拍下這些裸照,但並未收取任何費用,她和張男一個愛刺激,一個愛攝影,所以才會在台中到處裸拍,並將照片「分享」給網友。不過他們的行為已觸犯《刑法》妨害風化罪章之公然猥褻罪、妨害風化罪等,最重可處2年徒刑。
據《中國時報》報導,台中地檢署認為他們兩人都沒有前科,且到案後深表悔悟之意,故給予緩起訴1年的處分,並處張男、「台中米娜」分別支付國庫2萬元、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