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夜市4/經發局踢皮球給市議會 居民痛批「幫違法解套」
本刊直擊,夜市攤商佔據馬路營業,上百個攤商加上逛夜市民眾,在毫無秩序的情況下,人車爭道險象環生。(圖/宋岱融攝)
在高雄有40年歷史的「瑞北夜市」,因為攤販長期占用道路營業,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的生活,2012年間,高雄市政府訂定《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落日條款,要求瑞北夜市的攤販須取得逾半數當地居民同意,才能就地合法化。然而,攤商和居民始終無法達成共識,高雄市政府二度展延,今年的11月11日為最後期限,卻又因為攤商陳情,市府又將審查案丟回市議會,才會讓攤商得以喘息,但此舉卻引起居民強烈不滿。
本刊調查,瑞北夜市攤商擔心生計受到影響,日前聯合陳情,高雄市政府經發局又將案子再丟回市議會決議,高雄市議員蔡武宏表示,市議會已經收到市政府送交的瑞北夜市存廢與否的審議內容,議會預定會在12月14日公布審議結果,屆時將依居民同意書、專家評估等決定瑞北夜市存廢。
對此當地瑞興里里長黃登科痛批,「攤販至今没取得多數居民的同意書,也沒通過市府的審查,經發局卻要把此案送回議會再審,簡直莫名其妙。」他研判,政府及民代不敢得罪攤商,全是為了選舉考量。
有住戶也怒批,市府的公權力根本沒有發揮作用,落日條款形同虛設,「市府要替我們住戶著想,拿出魄力依法行政,還路於民。」
高雄市政府經發局主秘呂德育指出,由於瑞北夜市的攤商,幾乎都設置在騎樓下或是民眾住家前,審查合法的前提要件,是必須取得半數以上居民同意書,目前經發局收到的住戶同意書,同意週三營業的約有4成,同意週六營業的約有4成5,皆未通過半數門檻,「市議會12月14日決議後,我們行政機關就會依法行政,這段過渡期,經發局將持續主動提供攤商輔導協助。」
高雄市警方則強調,每逢瑞北夜市營業時間,警方都會陪同經發局人員到場勸導、維護秩序和疏導交通,只要市府命令「禁止擺攤」,警方絕對依法執行,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