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打炒房8招!實價登錄2.0修法 揭露門牌溯及舊案、預售屋全納管
(圖/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會10日拍板實價登錄2.0的地政三法修法,預售屋全面納管,並應在銷售前備查、交易後30日內申報;揭露門牌,並溯及已揭露案件;加重價格不實申報罰則,三次不改正,最高可處75萬元,並得按次處罰,避免不動產價格不當哄抬。
行政院會10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案,將送立法院審議。修正案在保障民眾隱私權前提下,透過揭露完整門牌或地號、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增加主管機關查核權及屢不改正加重處罰,提供更透明、即時、正確不動產交易資訊,改善目前資訊不對稱情形,有助避免不動產價格不當哄抬及消費糾紛。
目前預售屋成交資訊,是由代銷業者在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才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揭露時間延遲半年至三年。此次修法將申報時機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即需逐案申報,且將建商自行銷售預售屋者全面納管,可讓預售屋交易資訊更為透明,並縮短資訊揭露時間。
由於現行門牌(地號)以30號區間揭露,外界認為不夠透明。內政部說,考量門牌、地號及價格是不動產的標示資料,與個人隱私無關,這次修法比照英、美等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並溯及已揭露案件,促進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避免交易當事人錯誤判斷。
這次修法也將主管機關查核權提升到法律位階,除由各地方政府持續辦理例行性查核外,未來內政部對於價格疑有不實的個案,將可直接向稅捐機關或金融機構進一步查閱有關文件,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另為遏止實務上有申報登錄義務人屢不改正,刻意隱匿資訊進行炒作哄抬情事,修法對於未申報或價格不實經三次處罰仍未改正者,加重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較現行加重三倍;且就包含多戶(棟)建物交易案件,將以一戶(棟)一罰為原則,亦即預售逐批申報仍會逐戶查核處罰。
財部 明年擬修房屋稅條例
財長蘇建榮10日表示,房市若炒作太過,會祭出稅制工具,提出《房屋稅條例》修法,短期是調整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調整房屋課稅門檻,最快明年上半年提出;中長期則檢討提高囤房稅率,規劃兩年內提出。
而國發會主委龔明鑫強調,除行政手段、修法,以及央行的選擇性信用管制,如果還是無法遏止炒房,就會提出更積極的措施。
行政院會10日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案,杜絕個人藉由設立公司或股權交易,規避不動產交易稅,恢復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而避免衝擊新創事業,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且設立未滿五年的高風險新創事業則排除適用。
為搭配防杜炒房,除房屋稅條例兩項修法外,未來還有六項修法待啟動,包含紅單禁止轉售、加強稽查裁罰效力、增加包租代管誘因、限制私法人購買住宅、杜絕分割為小坪數避稅、提高囤房稅。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內政部要修正《平均地權條例》,一是禁止預售屋紅單轉讓,會盡快報行政院處理。二是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核准制度,房地產炒作若無法降溫,將推出這項制度,法案內容已在準備,因涉及核准系統審查比較複雜,如非必要不希望用到。
他說,近日兩波大規模聯合稽查後發現,很多違規行為裁罰效力不夠,將加速討論與處理。
蘇建榮昨受訪則表示,財政部短期會從兩大方向修正《房屋稅條例》,包括在兩年內研議提高地方囤房稅率上限,還有最快明年上半年修法、調整房屋課稅門檻,而未來房屋稅課稅門檻將排除法人並增訂自然人戶數限制,法人即使分割房產為小坪數也要課稅。
現行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皆免課房屋稅,但財政部發現部分企業趁勢利用,將企業出租不動產分割為小坪數、規避課稅門檻,因此未來修法時將排除法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