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記密碼3/被害人撰文封存記憶 「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這麼可怕的一天」
刑事局鑑識人員會以磁粉刷掃以增顯潛伏隱藏性的指紋,而所幸16年前小青遭闖空門猥褻的案子有採集到完整指紋,讓案件得以在3年前破案。(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
2004年6月2日,獨居桃園中壢的23歲女子小青(化名),遭一名歹徒闖空門進入強制猥褻,並強盜她房間裡的零錢罐,向來有寫日記習慣的小青事後在日記中寫下令人心驚膽顫的遭遇,「我想我這輩子永遠不會忘記這麼可怕的一天,第一次遭強盜、第一次進警局做筆錄…」原以為這不想回憶的往事就此封存,但因歹徒犯案過程,在小青鉅細靡遺的日記中詳述,成為法官認證真實性十足,加上一枚關鍵指紋,讓懸宕13年之久的「侵入住宅猥褻案」的嫌犯俯首認罪。
這個令小青永生難忘的日子,被小青寫成「93.6.2」的日記檔案,當時年輕的小青,獨自在中壢中北路租套房而居,當天早上她送走男友後,卻因忘了關上5樓大門,沒想到就此埋下禍因。
小青在日記寫下令人心驚膽顫的遭遇,「我想我這輩子永遠不會忘記這麼可怕的一天,第一次遭強盜、第一次進警局做筆錄…」。
小青在日記中描述當時令人心驚被惡狼猥褻的過程,文中忍不住罵惡狼是王八蛋,「那王八蛋竟手伸進我的衣服內亂摸,開始搓揉我的左胸,接著再搓揉我的右胸,當時我沒有穿胸罩,不敢反抗,因為怕他會對我不利,只能隨他摸,也不敢動,心想他待會該不會再性侵害我吧!還是叫我口交?但該名男子摸了約20秒,就轉身離開,把我關到廁所內。
後來小青勇敢拿掃把將歹徒打跑,因此讓歹徒偷走的零錢罐掉落在地,讓警方順利採到一枚指紋,小青後來在友人陪同下前往當時的中壢分局做筆錄,她憑著驚人記憶力推測歹徒身高約165公分、皮膚很黑、很像是在工地做事的人,頭髮比平頭再長一點以及看到歹徒騎車離開等特徵提供警方,後來因線索太少,案子未偵破。
直到2017年,刑事局「指紋電腦子系統」更新後,從當年警方採集的一枚指紋,比對出另案在花蓮看守所的男子陳明輝(45歲)就是當年對小青襲胸的惡狼,小青在院檢開庭時,提出泛黃的日記本佐證,因此讓塵封13年的舊案得以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