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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指控採購案黑箱 華視回應:嚴格處置移送法辦

華視
映畫傳播總經理郭建宏指控文化部採購案違法。(圖/報系資料照)

映畫傳播總經理郭建宏指控文化部採購案違法。(圖/報系資料照)

映畫傳播總經理郭建宏為華視前總經理,昨他指控「109年台語頻道節目製作—音樂綜藝」採購案過程,評審有瑕疵、嚴重違反招標辦法,「決標後,未將完整訊息公開,僅以私函通知,恐有黑箱作業之嫌!」對此,華視今發聲明回應「標案過程秉持公開公平程序」,但也承諾若特定廠商涉及採購法違法事宜「將一併嚴格處置,必要時移送法辦。」

郭建宏指出映畫去年12月11日投標「109年台語頻道節目製作—音樂綜藝」採購案,卻在12月28日收到華視來函稱映畫是「序位第2支優勝廠商」,但他認為決標後,文化部未將完整訊息公開,僅以私函通知,恐有黑箱作業之嫌,因此直指過程不公;華視也針對此發聲明回應。

中華電視公司聲明如下:

本次標案過程秉持公開公平程序,公開招標後內部評審加上外部評審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選出得標廠商。針對有業者質疑過程瑕疵,中華電視公司表示,本案於決標日12/28議價決標後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一條,自決標日後三十天內辦理公告。廠商之所以收到評選結果,係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七條寄送。此次評選會議過程除內外部評審委員外,亦有採購人員及工作人員在場過程公開透明。
該業者指稱特定評審私下與工作人員往來云云,經初步調查發現乃該特定廠商主動聯繫該評審委員詢問評審委員被動回答,調查也發現該評審委員於會議中即回廠商詢問,疑涉及嚴重違反評審保密原則,本公司將重新檢視此標案之公正公平性並進一步做適當之處置。至於特定評審委員和廠商是否有掛勾或是遭設局蓄意構陷,亦將同步調查。特定廠商若涉及採購法第101條第一項第十五款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者也將一併嚴格處置,必要時移送法辦。
此次標案為求慎重公平,由華視總經理特助劉桂蘭擔任會議主席。任職總經理特助前,劉桂蘭除了於新聞圈有豐富管理及新聞相關資歷,更曾任職於製作公司,亦於2005年以執導紀錄片作品獲得金鐘獎文教資訊節目獎,影視經歷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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