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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查獲「寶特瓶大廠」偷排廢氣!遭追討1.2億空汙費
檢察官勘驗污染物監測訊息。(圖/翻攝自環保署網站)
台中查獲「寶特瓶大廠」違規排放汙染!環保署與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會同台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等單位,查獲台中工業區內保特瓶大廠,違規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及蓄意短繳空污費。
環保署表示,為打擊空污犯罪,保障民眾呼吸健康,環保署與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攜手運用高科技儀器,並使用建置完成之空氣監測物聯網系統,經長期蒐證及資料分析後,掌握台中工業區內保特瓶大廠違法排放未經處理之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
去年9月經台中地檢署周佩瑩檢察官指揮,查獲該家業者為節省操作成本,蓄意以不開啟空污防制設施、調控空污防制設備操作時間,或應付稽查時才開啟、調整廢氣流向,將廢氣未經處理即逕自排放於大氣中等重大違規行為,違反新修正後的空污防制法第23條第1項及第24條第4項等規定,裁處最高新台幣2000萬元罰鍰。
環保署也於查核時調閱相關資料,查獲該業者明顯短繳空污費,刻意短報製程原物料使用量及不實核算削減量,除犯修法前空污防制法第47條不實申報行政刑罰規定由台中地檢署偵辦外,並由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依據所查扣之資料,追繳5年內漏繳的空污費,共新台幣1億2586餘萬元。
環保署同時呼籲業者,污染防制工作及維護空氣品質為應盡義務,任何為節省成本而破壞環境的行為絕不容許,情節重大者依新修正之空污防制法規定,最高可處罰鍰2000萬元,另廠商、事業場所負責人或監督策劃人員,涉犯刑罰規定者也將難逃刑責制裁,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貪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