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案重創法界形象 法部下令重啟調查富商翁茂鍾牽涉4大案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下令與富商翁茂鍾相關的4起案件立即重啟調查,以釋外界疑慮,重塑法界形象。(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今天上午公布石木欽案調查報告,計有11名檢察官及9名調查局調查官與富商翁茂鍾疑有不當交往,法務部也調查發現,共有4件與翁茂鍾有關的司法案件疑有檢調人員不法介入,因此法務部長蔡清祥下令,特別要求所屬檢察機關必須以最高標準針對翁茂鍾所涉「怡華案」、「諸慶恩案」、「怡安案」及「應華案」重啟調查。
法務部調查指出,疑有檢調人員介入且與翁茂鍾有關的案件有4件,其中已故的諸慶恩被判決有罪,將主動移請檢察機關研處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尋求司法救濟,以維護其名譽及撫慰家屬。
法務部表示,翁茂鍾所涉4案,包括怡華案、諸慶恩案、怡安案、應華案,翁是怡華負責人,1997年7月8日怡華公司簽予百利銀行的美金1000萬票本票到期,怡華向台北地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之後翁茂鍾多次找時任最高法院法官的石木欽討論百利案。
怡華財務副總吳仙富在1998年3月3日辯論終結日當天向台南地檢署自首,承認是他偽造怡華公司面額1000萬美元本票及公司相關憑證,扭轉了百利案的案情。自首案於1998年3月3日由台南地檢署受理,怡華於3月9日一審勝訴,5月南檢起訴吳仙富偽造文書,吳得以緩刑並沒收美金本票,吳自首後全身而退。
當時南檢承辦檢察官曲鴻煜、檢察長方萬富與翁有接觸,事後並購買鍾的公司股票,案件偵辦公正性恐遭外界質疑。
「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諸慶恩曾是法國巴黎銀行(原名百利銀行)經理,在百利案後反遭翁求償5億元。當時擔任調查官的秦台生也向台北地檢署檢舉,反控法國巴黎銀行用假的定存單做擔保,涉及偽造文書等罪。諸慶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二審2002年判他4個月徒刑及緩刑3年,諸再上訴到最高法院,諸2003年過世,年僅30多歲,翁仍對諸當時9、8歲女兒追債,直到2004年法院認定翁無法證明公司有損失,判決諸家姊妹不用賠償確定。
法務部認為,此案繫屬台北地檢署期間,雖發交調查的檢察官與承辦檢察官、檢察長未曾與翁茂鐘接觸,不過,辦案單位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組主任秦台生卻與翁茂鍾不當接觸,亦恐遭外界質疑,有必要重啟調查。
而「怡安公司內線交易案」經台南地檢署偵辦後不起訴處分,承辦檢察官雖未曾與翁茂鍾有飲宴或接觸,但台南地檢署的偵查案卷逾保存期限,已依法銷燬,無從檢視,還是造成外界許多質疑,有必要重啟調查。
至於「應華炒股案」,法務部指出,承辦本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及上訴後蒞庭的台中高分檢署檢察官,雖均未曾與翁茂鍾飲宴接觸,不過,本案翁茂鍾曾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又撤銷改判為徒刑8月,刑度落差太大,台中高分檢卻未上訴,讓翁免關定讞,引發外界猜疑,有必要重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