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區塊
社會
時事

回台入住防疫旅館沒付錢就跑 男子「有告知」詐欺不起訴

防疫旅館 詐欺得利罪 付錢 不起訴
1名男自去年自中國返台,入住桃園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退房時原本 該結清欠款,他卻以提款為由一去不回,旅館提告《詐欺得利罪》,檢方以不 起訴偵結。(圖/翻攝Pixabay)

1名男自去年自中國返台,入住桃園防疫旅館進行居家檢疫,退房時原本 該結清欠款,他卻以提款為由一去不回,旅館提告《詐欺得利罪》,檢方以不 起訴偵結。(圖/翻攝Pixabay)

桃園1名謝姓男子(23歲)去年8月從中國返台,依規定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他入住桃園某檢疫旅館由於身上沒錢,也告知等到退房時才會結清房款,未料謝男佯稱領錢,離開後人就不見,旅館對他提告《詐欺得利罪》。檢察官表示,謝男入住時也明確告知身上無足夠現金,旅館人員自行評估風險後仍決定讓他入住,因此難認謝男有詐欺犯行,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謝男去年8月13日自中國返台,當晚9時許入住桃園區某防疫旅館,由於身上沒有足夠現金,僅預繳了1500元,一直到14天居家檢疫期滿,8月28日辦理退房時結清1萬9500元欠款,未料,謝男竟佯稱到附近提款機領錢,他離開後一去不回,電話也無人接聽,事後,旅館報警且以《詐欺得利罪》提告。

旅館人員表示,旅館考量謝男是居檢對象,非一般旅客性質,才會同意讓他延後結帳。檢方指出,謝男是因防疫要求入住旅館,入住之初有明確告知身上無足夠現金,旅館人員自行評估風險後仍決定讓他先行入住,難認謝男有何施用詐術致人陷於錯誤的情形,此案應循民事途徑求償,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防疫旅館 詐欺得利罪 付錢 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