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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保母害4月大女嬰雙眼全盲 醫院鑑定恐一輩子復健
謝姓女子幫朋友帶小孩,卻因不明原因導致4月大女嬰雙眼全盲,檢察官依醫院鑑定劇烈搖晃程度需類似車禍一般,認定謝女以及先生2人涉犯傷害罪。(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淡水謝姓女子受託全天照顧4個月大女嬰,前年2月19日晚間7點多外出倒垃圾,將女嬰交給先生謝男照顧,不料剛出門就接到電話,謝男指女嬰意識不清、眼神渙散、四肢無力,後來住院10天,女嬰雙眼失明且腦部發展遲緩,但謝男否認動手,檢察官囑託醫院鑑定傷勢,認定傷勢需激烈搖晃,導致女嬰顱內出血,依傷害罪起訴謝姓夫妻2人,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李姓夫妻2018年1月底,將剛出生3個月的女嬰交給朋友謝女全天照顧,每週5接回家,中間曾發現女嬰下巴兩側有瘀青,但因李男與謝女是朋友,並未注意謝女並沒有保姆執照,4天後又送過去讓謝女照顧。
經過2天,李接到謝的電話,指女嬰意識不清送醫搶救,李姓夫妻認為女嬰遭虐,但謝女的先生謝男則稱,女嬰坐在椅子上睡著,一直叫不醒,完全不知道女嬰昏迷的原因,但李認為女嬰顱內嚴重出血,懷疑謝2人之中有毆打女嬰,因而提出傷害告訴。
女嬰傷勢非常嚴重,經醫院醫治後仍因顱內出血導致癲癇,更有腦萎縮致視力受損,已達雙眼全盲的程度,一輩子都要復健,但因女嬰事發地點在謝家,謝否認虐嬰,檢察官囑託台大醫院鑑定,以現存醫療資料中,顱內出血致瞎眼,要像車禍般的劇烈搖晃才會造成。
檢察官痛批,謝男犯行導致女嬰健康長大的機會嘎然而止,無法用正常視覺來認識這個世界,出生至今一直與傷勢帶來的症狀對抗,對於父母的傷痛更是無法抹滅,謝自始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