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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F4劉樂妍減租挺羅智強 賴新冠肺炎3度未到庭恐遭通緝
前女F4劉樂妍開庭審理迄今竟3度未到庭,法官今下最後通牒。(圖/翻攝劉樂妍臉書)
2018年九合一大選期間前女F4成員劉樂妍,涉以少收租1000元方式,利誘房客投票給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涉違反《選罷法》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時,劉已連續2次開庭放鴿子未到庭陳述,今天(27日)第3度開庭,劉又沒出庭,法官當庭下最後通牒,要求劉女的法扶律師鄭志政7天內提出合法理由,否則將對劉女發布通緝。
北院去年5月27日第一次開庭,劉樂妍沒有出庭,透過律師稱在大陸接到新工作,要7、8月才有空回台灣;法官考量14天居家檢疫期後,排定去年9月30日第二次開庭,劉女又沒現身,透過律師表示在大陸參加「2020海峽論壇」,無法回台。
北院今第3次開庭,劉樂妍還是沒到庭,法官表示,劉女已在去年12月3日透過海峽交流基金會合法送達,由本人簽收傳票,劉女未經合法請假仍未到庭,將要發布通緝;律師趕緊表示,劉女是因疫情關係交通封鎖,沒有辦法回台,並非無故不到庭。
法官最後要求律師7天內具狀,說明劉樂妍未出庭的原因,若沒有合法、正當理由,將會對劉女發布通緝。
近日新聞指出,大陸河北省新冠肺炎疫情惡化,許多地區在年初陸續封城,而部分低風險地區在封城半個月後,也已陸續解封,居住在河北的劉樂妍,近期也在個人微博上發布許多封城消息,疑似就是律師稱她無法回台開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