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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整合人員應積極協助住戶了解都更相關費用。(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

與建商「協議合建」不可不知6種稅賦 「這2項補貼」不是多就好

在整合都更協議合建時,偶爾會聽到住戶説:「你們就是收了錢,一定都只會說都更的好處、建商的好話啊!」其實不然,都更對於居住安全及都市發展來說是利大於弊。都更流程繁瑣,幫住戶權益把關、評估都更前後優缺點、曉以利害,是都更整合者的重大責任。然而其中6種稅賦,你不可不知!像是大家常以為「搬遷補貼款」及「租金補助款」越多越好,實則這筆費用會列入個人收入計算在綜所稅中,不得不慎!「都更住戶要付錢嗎?」雖然建商已負擔了大部分的營建、人事成本、行政作業成本等,不過居民們仍需負擔如房屋拆遷後的部分租屋費用、產權移轉時產生的稅賦、與實施者間的房地互易營業稅、新大樓的管理費及較高的房屋稅等。了解這些費用方能預先做足準備,也才不會覺得被巧言令色的欺瞞。都更所產生的稅賦會依照都更的方式而有所不同,本文先聚焦在與建商「協議合建」的部分,「權利變換」未來會再與大家探討。而和都更相關的稅賦種類共有6種: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稅、個人綜所稅。以「協議合建」方式進行都更的稅賦優惠。(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一) 地價稅與房屋稅:每年要繳的地價稅,通常在都更後因土地持有面積減少而下降;不過房屋稅則會隨著都更後的價值大幅提升而上漲。對於許多久居老宅的住戶而言,恐因突然暴增的稅單感到壓力。當然政府也理解民眾的擔憂,因此都更期間(不含整建維護案)的地價稅將依照土地使用狀況酌減稅賦,且更新後的新屋,房屋稅及地價稅都減半徵收2年(管屋不管人)。若繼續持有房屋,房屋稅減半徵收優惠最長可延長10年(管人不管屋)。(二) 土地增值稅:當產權進行移轉的時候,政府針對土地價值上升徵收的稅收,往往也是負擔最沈重的一項稅賦。當都更以協議合建方式辦理,倘若久居當地的里民們,其土地增值稅可能會非常可觀,甚至可達百萬。舉例:陳奶奶在新北市某地段持有40年時間的舊公寓,土地面積約35坪,持分比為1/4,其若以一般不動產買賣而論,陳奶奶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恐高達近200萬元。看完先別焦慮!因為政府為了推動都更,也祭出了各項優惠稅率,例如:協議合建時土增稅享有「減徵 40%」的優惠。且還有「一生一屋」、「一生一次」方案可進行使用。而該怎麼估算土增稅要繳多少呢?可前往《財政部入口網》試算後再進行減免的優惠計算,亦可洽詢踏取免費進行初步了解及尋求更多節省稅賦的評估建議。(三) 契稅:因交易而產生的契稅相較於所有稅賦而言,可以說是最沒負擔的一次性稅率,且都更中採協議合建方式進行,尚有減徵 40% 的優惠。(四) 營業稅:您可能會有點疑惑,「又不是開店做生意,為什麼要繳營業稅?」採用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中,國稅局視其為「地主賣地來買屋」,因此算是一種房地互易的交易行為。舉例:吳伯伯合計分屋的價值為3,000萬元,其中房、地的價值比例各佔一半(50%),分別為1,500萬元。而土地不需要課徵營業稅,只有房屋需要。因此這1,500萬的房屋價值款需要繳納營業稅。估算營業稅要繳納費用為 1500萬 - (1500萬 / 1.05(回除5%稅率)) ≈ 72萬。(五) 個人綜所稅:讀者至此一定好奇,怎麼都更與綜所稅有關係?這就是包裹在美麗糖衣後,需要所有權人仔細去了解的負擔,大多採協議合建的都更案中,實施者會提供所謂的「搬遷補貼款」及「租金補助款」,其2項補助千萬別認為越多越好(尤其是在採權利變換的案子),在國稅局的角度會視其為所有權人的個人收入。倘若年度報稅收入不高倒是不用擔心,如果是高收入族群如科技業、業務、律師、醫師、會計師等等,那麼這筆款項將會被苛扣相當成分的綜所稅,於不動產移轉前務必諮詢相關專業進行稅務規劃。此外,因都更後的新大樓往往需較高的管理費,舉凡物業管理人員費用、電梯及公設費用等都涵蓋在其中。因物價、人力成本上升,根據主計處統計,近5年的住宅管理費指數從 108 年的 98.18 上升到 113 年的 102.35 ,雙北一般新社區的管理費更是來到每坪約150元左右。因此在計劃都更後的新生活同時,也應將管理費納入支出考量。總結來說,縱使我們(如踏取相同性質的都更整合公司)致力於推動都市更新、整合社區意見,然向居民闡明利害亦是也是至關重要的。儘管都更的優點不言而喻,參與都更的住戶們仍應清楚了解並準備好相關費用。雖然政府提供了多項稅賦減免優惠,但提前做好財務規劃仍是上上策。充分了解資訊才能在參與都更過程中做出明智的決策,確保自身權益不受損害,享受全新的居住環境所帶來的諸多好處。

都更整合者需為每位住戶把關都更條件與保障其權益,以維護公平公正原則。

都更條件總是街頭巷尾談得好?1坪換1坪的甜頭恐隱藏苦頭

都更實情你聽專家說,還是聽街頭巷尾說?都更流程繁瑣,費時歷日曠久,因此能夠成就一件都更案,往往是需要天時地利人和。踏取副總詹博宇以自身經驗分享有關於都更實務上常見的謠言以及知識誤區,望大家能夠以清晰的視角來判斷是否參與都更。全台老屋比例甚高,為了居住安全與市容更新,都更腳步都應加速。「別人都可以一坪換一坪,我家為何不能比照辦理?」常常在街頭巷尾聽到居民們閒聊「誰家的都更又換到了多優渥的條件」,但,影響坪數換算的數值甚多,且他發現,每每深入詢問合約內容、細節、地點等,往往是一問三不知。所有權人應了解合約與流程及多方尋求專業人士建議(地政士、不動產律師、都更整合公司),綜合各方專業以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且平等公正進行都更,不宜總是道聽途說。「拖得越久,建商就越是得求我」這也是很常見的觀念誤區。畢竟都更案件的時間拉得越長,隨著原物料、人力成本上漲,工程造價也連帶上升。因此在建商投入都更案的成本逐年高漲的情況下,還能夠爭取到更高的坪數嗎?相信大家心中自有評斷。現在亦有部分建商為了早日完成都更,選擇果斷切割釘子戶,不再投入更多時間及人力成本。過往礙於法規限制需預留保留地於遭切割掉的臨地,但現今以法規修正後都更孤島早已屢見不顯,更有多案即便市府已通過權利變換的核定,實施者見不敷成本,不計前期已耗費巨資與人力時間,即時斷尾求生,此等狀況歷歷在目。(踏取經手之歷年案件中也曾發生)因此比起專注「都更條件怎麼談」,居民更應該留意「權益保障」與「居住安全」。然而部分民眾常僅僅聚焦在坪數換算,而極易落入不肖建商的陷阱裡。這些提案的實施者也清楚,最甜的棉花糖都是民眾最愛的,但民眾一手收下甜頭的同時,是否都能算清楚看明白另一手被拿走的權益。更不說多的是一般民眾無法看到的建材做工與背後的利益,這些又由誰來替民眾把關?利益固然是你我在乎的層面,更應留意合約甚至是工程中隱藏的苦頭。例如合建契約中,應加上「落日條款」保障住戶,意指合約中條文的終止生效日期,才不會讓單一建商綁住整個社區,讓合建契約成了萬年合約。確保在期限內,若建商無法整合完全,居民亦有終止合約另擇建商的權利。更別說多少人去關心合約中的解約條款、停工期限、換料限制、交屋標準、個資使用及代為用印權限...種種權益,白紙黑字簽下去,民眾真的知道自己簽了什麼嗎?此外,都更實務上也常遇到民眾提問,為什麼建商在提供「合建同意書」時,不附上更加詳細的資訊呢?例如:馬上計算可換回坪數、房型選配與平面設計圖等細節。站在民眾角度,當然會希望取得更多資訊再來決定是否同意合建;然而站在實施者角度,一個案件在都更同意比例未明的狀況下,也不會願意無上限的增加成本,試問倘若這些預先支出的成本由民眾及住戶負擔,有誰願意又有多少比例願意?畢竟都市更新在整個計畫案完成之前,是一場十分燒錢的長征,更別說這些成本很有可能打水漂。中間的每一道關卡、每一張設計圖、每一個精密計算都需經手專業人員。而今我們常說「尊重專業」,自然是需要給付專業相對應的費用。因此許多細節面的補強,仍會等到報核事業計畫階段時才會逐步執行。坊間亦有不肖業者貪圖方便,想要便宜行事便提供「萬年百家設計圖」(一圖多用)讓民眾聞香。為了只是引君入甕,讓居民早早放心簽下同意書卻不用支出過多的成本,實則是非常違背專業與良心的做法。都市更新需要的不僅是居民的支持,更需要專業的規劃和真誠的溝通。消除謠言、增進理解,才能築起信任的橋梁。透過正確的資訊和清晰的合約條款,居民和建商才能在這條路上共同前行,達到雙贏的共識。讓我們以專業為基礎,理性評估,為未來的都市更新貢獻一份力量。

老屋佔比超過七成的台北市,在403強震中有不少建物受損,也使都更議題再次浮上檯面。(圖/報系資料庫)

從國際經驗看震後老屋補強 普及建築工法知識有助產業發展

113年4月3日芮氏規模7.2的強震震撼全台,不少老宅面臨坍塌、鋼筋裸露等問題被張貼紅黃單。而全台屋齡老化問題嚴重,屋齡超過30年的老屋更已過半,約483萬宅。未來若有強震,我們該如何預防?踏取國際開發副總詹博宇借鏡國外的經驗帶大家一同檢討現況、應對未來。根據台電人員參訪土耳其《第18屆WCSI國際研討會》的報告,從土耳其地震後2000餘棟建築物的損害狀況中發現,許多建築物的損害共通原因是:「結構缺陷」。其中可分為「施工缺陷」及「設計缺陷」。「施工缺陷」:柱箍筋間距不足、柱主筋搭接不當、梁主筋穿過柱核心外側、不恰當的增建、不良的混凝土品質等。「設計缺陷」:梁與梁的交界接點沒有柱支撐、鋼筋搭接細節不當及鋼筋終止點不當、挑空、建築結構碰撞、不規則及不連續的抗彎構架系統、短梁及短柱效應。而此情形與921後的震害調查相似。震後除了家園重建以外,補強「既有建築物、老屋」的隔震設計,更是避免房屋成為下一個災區的解方。土耳其自1999年的強震以來,已應用隔震技術在老舊建築物改造與基礎建設。針對既有建築置入隔震墊,並對柱構件加上臨時性支撐及油壓器,再個別對柱子進行裁切,接著對柱子加上連接板和混凝土護套,最後在移除臨時性支撐。如此極簡的設計步驟能夠最小化結構補強的需求,也減少對室內運作的衝擊。土城一處建物地震後結構裸露,鋼筋扭曲變形,可能為結構缺陷之問題。(圖/報系資料庫)從土耳其的補強案例中學習:台灣現今的耐震補強多採用剪力牆、擴柱、外掛鋼框構架、斜撐或加裝阻尼器的方式,然施工期間人員無法進入建築物作業為其缺點;而土耳其會以既有建築為基礎「安裝隔震墊」及「阻尼」作為建築結構補強,而此施作方式不會中斷建築物內部的空間使用。補強隔震的成功案例可從土耳其2次強震後發現,施作隔震的6家醫院的結構系統均無損傷,因此滿足了震後仍可持續運作的需求。因此像是台電電廠的耐震補強,可以斟酌土耳其的隔震補強方式。921以來台灣政府已逐漸修訂建築法規,重新訂定耐震係數。除了法規以外,更應避免採用不規則及不連續的抗彎構架系統,也應審視舊建築的設計與施工缺陷問題。其中包括耐震細節考量不足、結構構件配置不當、不遵守耐震規範、混凝土品質及施工品質不良等問題。除了建築面以外,踏取詹博宇認為,建方、代銷公司應使消費者於買屋前能有基本的了解其「建築工法的實用性」,並主動提供內部之抽樣、審查、檢驗、勘驗等等建築過程中結構體內外的實際照片與報告表單供民眾確認及留存(即使業界普遍認為此方執行實務上困難);而身為買方也應於選擇品牌前應留意其結構體保固年份、產品定位等級與用料工法、公司現金流規模及以往的重大瑕疵處置後續是否得當外,也因自身了解「基本」的工法與其實用性,真正的把錢花在刀口上。因目前市場上仍存在許多華而不實的銷售方式,或以誇張的噱頭、話術拉抬消費者預算。故應普及建築工法的相關知識,使消費者了解基本的建築工法之於建築物的實用性及安全性,不隨不肖銷售方式起舞杜絕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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