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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蔡佩珈」記者的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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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長彭啟明(前排右三)9月30日指出,未來空汙減量將配合淨零目標,逐步朝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值的5微克邁進。(圖/中國時報蔡佩珈攝)

14縣市超標!PM2.5標準為亞洲最嚴 環團批太寬鬆:應比照WHO

環境部昨正式公告「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將PM2.5(細懸浮微粒)年平均值從15微克每立方米加嚴12微克,是亞洲最嚴格標準,並下修PM2.5日平均值、PM10年平均及日平均值。環境部長彭啟明指出,未來空汙減量將配合淨零目標,逐步朝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值的5微克邁進。根據各縣市2021年至2023年空品平均值估算,PM2.5年平均值下修至12微克後,共14縣市超標,包含桃園市、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屏東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連江縣、金門縣。環境部今年5月預告「空氣品質標準」草案,加嚴PM2.5、PM10標準,參考各界意見後,9月30日正式公告草案,將PM2.5年平均值從15微克加嚴至12微克、新增日平均值從35微克修改至30微克;PM10年平均值從原來50微克,下修至30微克、日平均值從100微克,修改至75微克,各縣市須在2030年達標。彭啟明強調,目前我國空品改善措施著重削減空氣汙染物,未來將搭配淨零路徑、人口、空汙防制方案等條件,提出中、長期空品改善目標,逐步邁向世界衛生組織最終建議值。他舉例,台灣PM2.5標準是亞洲最嚴,但因為我國人口密度、產業發展程度,目前難達年平均值小於10微克水準,當淨零路徑與國家發展目標結合,便能計算何年達到10微克,甚至5微克的目標。彭啟明也提到,行政院正評估設定比減排24%±1%更積極的2030年減碳目標,預估約2個月有新數字,他過去提出2032達到減量40%,是希望窮盡一切能達到的目標,目前看起來是越來越近了。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創會理事長葉光芃則強調,美國早在2012年將PM2.5年平均值加嚴到12微克、目前下修到9微克;WHO則是2021年訂出年平均值5微克、日平均值15微克標準,批評環境部只敢講亞洲最嚴,其實台灣PM2.5年平均跟日平均值都太寬鬆、太落後,應比照WHO訂立標準。

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安邦(左一)傳出請辭,其辦公室更被發現已清空完畢。(圖/報系資料照)

清掃鄭系人馬?政務次長王安邦請辭 勞動部證實了

勞動部520後高層人事異動,先是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及副署長鍾錦季傳出接連申請退休,勞動部政務次長王安邦則是傳出請辭,其辦公室更被發現已清空完畢。勞動部官員證實,王安邦因生涯規畫請辭,昨日請辭獲准。勞動部共3位次長,其中王安邦為政務次長,1976年生,東吳大學政治學系畢業、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系碩士。王安邦2020年接任勞動部次長,新任部長何佩珊上任後仍繼續留任,未料昨傳出請辭獲准,連其辦公室都已經清空。他過去在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任內,長年任職於桃園市政府,曾任桃園市民政局長、桃園市政府副祕書長、桃園市社會局長、桃園市勞動局長、桃園市社會局主任祕書、桃園市社會局專門委員,尤其擔任勞動局長任內處理過華航機師罷工事件。勞動部官員證實,王安邦請辭後,何佩珊隨即慰留,希望他再好好思考,然王辭意堅決遞出辭呈,23日請辭獲准。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認為,鄭文燦因涉貪中箭,不僅自己受傷也波及子弟兵,而王安邦是鄭文燦的大將,現在突然請辭獲准,恐被認為是賴政府全力清掃鄭系人馬。

圖為核二廠。(圖/台電公司提供)

為延役留後路 台電仍未送核二廠環評

核二廠除役計畫分別在2020年及2022年通過核安會及環評大會審查,台電以除役範圍仍在釐清為由,未送審環評資料至核安會,至今未獲得除役許可。核安會表示,台電已承諾按照預定時程完成除役工作,未來會持續請經濟部督促台電積極辦理;清大特聘教授葉宗洸直言,台電遲未送審環評文件,是為了延役做準備。《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台電須在核電廠運轉執照到期前3年提出除役計畫,經核安會審查同意核發除役許可,在25年內完成除役。另依照《環境影響評估法》,核電廠除役應進行環評。核安會說明,確保核二廠除役作業符合《核管法》要求的4項條件後,將核發除役許可。其中3要件與除役計畫相關,台電2018年送審、2020年通過審查,剩餘1項條件是環境部認可的環評資料,核安會尚未接獲相關文件。清大教授葉宗洸認為,隨著AI、半導體產業發展,無碳電力需求愈來愈高,賴政府執行的「非核家園」政策勢必要做出調整,此時尚未除役的核二廠便有機會重啟,台電正是因為看到有重啟可能性,才遲遲不送審環評文件,為核二廠延役做準備。另名清大特聘教授李敏則表示,賴清德從未鬆口延用核電,還成立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邀請挺核的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作為副召集人,她質疑賴是否已決定不要核二廠了嗎?既然政府推非核家園,為何台電遲不送件?顯然釐清除役範圍是藉口。核安會核安管制組簡任技正何恭旻解釋,因台電認為核二廠除役範圍有問題,正在釐清,待變更完環評報告書,將送審環境部認可環評資料,只要確認符合法規要求,即可核發除役許可。一般而言,這份資料的審查時間不超過1年,若依台電承諾,核二廠應會在2048年前完成除役。環境部環境保護司長蔡孟裕則指出,如果台電送件,將依照變更狀況判斷應循程序,例送件變更內容對照表,須通過環評初審;送件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則須通過環評初審及環評大會審查。台電公司發言人蔡志孟指出,針對核電除役計畫,台電一定會遵從相關法令去進行,沒有特定考量和目的去拖延,至於環評資料尚未送審查,或許是實務、法規上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延遲。

環境部9日舉辦第5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建議一般碳費每噸300至500元起徵。(圖/中國時報蔡佩珈攝)

碳費2025年起徵!5年後費率達1200至1800元

碳費費率及徵收時程環境部規畫碳費2025年起徵,最關鍵的費率將出爐,9日舉辦第5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建議碳費一般費率每噸300至500元起徵,以分階段調升為原則,預計2030年後費率達1200至1800元。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說,最終定案預計會是單一數值,由環境部決定並進行法制程序,交部長彭啟明核定。碳費費率分為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前者適用於未提自主減量計畫的企業,後者是提出並達成減量計畫的企業。昨日碳審會討論的是一般費率,優惠費率預定在第6次碳審會討論,最快9月底召開。優惠費率依減碳效能,分成A、B兩種優惠,以A更優,環境部在今年底前必須核定一般及優惠費率。黃偉鳴說,碳審會委員參考國際經驗,如新加坡目前徵收費率逾500多元,加上委員自行評估,建議碳費一般費率區間300至500元,且分階段調升,每2或3年檢討。環境部委託中經院評估資料顯示,在沒有碳洩漏風險係數值情境下,每噸300元,將徵收總額428億元的碳費;每噸500元,則徵收713.3億元。另外,黃偉鳴表示,委員也認為2030年後費率應在每噸1200至1800元間,但委員任期僅2年,且未來情況不明朗,他強調,僅是建議值。委員們並認為,優惠費率應比照一般費率逐步調整,且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需有適當差距,才能保持減碳誘因。台大環工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受訪表示,參考環境部升格前委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研究報告,加上新加坡目前碳稅價格,他認為台灣碳費每噸300至500元,是社會較能接受的起徵點,也能避免綠色通膨疑慮。此外,由於適用優惠費率A的企業,達成減量目標較高,建議其折扣幅度比優惠費率B稍高。劉銘龍並說,彭啟明曾稱希望2028年實施總量管制排放交易,與日本今年4月試行自願性排放交易制度,2028年改為強制執行較類似,並考量南韓也已實施,建議環境部未來除使碳費平穩上路,也要準備銜接總量管制排放交易的方式。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則認為,參考國際碳定價經驗,新加坡起徵價格為每噸100餘元,到目前調升至600餘元,台灣碳費一般費率應訂為500元,優惠後最低價格是300元,對企業才較有減碳壓力。碳費徵收對象是公告應盤查登錄及查驗的排放源,且全廠直接及使用電力間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以上的能源業及製造業,根據2022年資料,國內約有500廠要繳交碳費。

環境部5月訂立飲用水的PFAS建議指引值,最快8月下旬預告相關草案。(圖/報系資料照)

飲用水驗出致癌物PFAS!環境部8月納管 學者:各類食品應同步調查

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具致癌風險,環境部去年委外調查計畫發現,國內37座淨水場檢測值超過美國管制標準。對於國內飲用水被驗出PFAS,審計部也要求環境部應增訂相關標準。環境部表示,5月已訂立飲用水的PFAS建議指引值,最快8月下旬預告相關草案。學者也提醒,應同步調查國內市售各類食品PFAS背景濃度,比照歐盟制定管制值。PFAS是一群人工合成物質總稱,化學性質穩定且難被分解,容易累積在環境中,對人體健康有致癌風險,其家族成員逾1萬2000種,目前我國列管151種。環境部統計,去年委託成功大學辦理「112年飲用水水質之新興汙染物調查與管理計畫」。該份計畫顯示,去年度在淨水場出水供民眾使用的飲用水當中,抽驗PFAS家族的PFOA、PFOS及PFHxS各50處次,以美國飲用水管制標準來看,37座淨水場出現37筆PFOA、13筆PFOS檢驗值超標。審計部報告也指出,環境部未將上述PFAS家族成員濃度列入飲用水水質標準管理,不利督促自來水事業或其他飲用水業者削減PFAS,要求環境部研酌增訂相關標準。環境部水質保護司長王嶽斌表示,飲用水是人體暴露PFAS途徑之一,但貢獻量約10%,如果超標,啟動改善即可降低風險,美國飲用水管制標準是全世界最嚴格,實際上是要求3年內完成所有淨水場檢驗、申報,超標者在5年內提改善計畫。他強調,環境部今年5月參考日本、澳洲訂定我國建議指引值,即每公升PFOA加PFOS小於50奈克、PFOS、PFHxS合計小於70奈克,並通知超過指引值的自來水公司改善,根據公司回報,現已符合指引值要求。最快8月下旬預告草案,將指引值列為飲用水水質管制標準,超標者未限期改善,將處6萬至60萬元罰鍰。台大環境工程學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劉銘龍表示,樂見環境部順應國際趨勢,加強管制PFAS,不過歐盟去年已針對市售雞蛋、魚肉、甲殼貝類水產、牛羊禽類動物肉品與內臟,訂立4種PFAS家族成員及加總最大容許殘留量,建議衛福部同步調查國內市售各類食品PFAS背景濃度,並評估比照歐盟,針對濃度高的日常食品制定管制值。

環境部7日預告草案,擬賦予手機業者回收手機責任,並提高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循環服務比例。圖為業者舉辦活動回收產品。(圖/報系資料照)

2026手機循環率目標15%!業者將負回收責任 未達標即開罰

台灣每年銷售500萬支手機,即便環境部早在2006年起將手機列為清潔隊應回收項目,但因為民眾不知道回收點、擔憂個資外洩、缺乏回收獎勵,目前回收率只有12%,環境部7日預告草案,擬賦予手機業者回收手機責任,並提高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循環服務比例,使手機回收及維修的「循環率」能在2026年達15%,預計2025年上路。環境部指出,歐美多國已立法將手機回收的責任歸於手機業者,例如美國有《電子廢棄物回收法》、歐盟訂有「廢電子電機設備指令」、日本設立《廢舊小型電子產品等再資源化促進法》,台灣2022年手機回收率12%,雖然是歷年新高,但仍有努力空間。環境部調查發現,超過5成民眾將舊手機閒置在家,沒有拿出來回收,原因包括不知道回收點、缺乏回收獎勵、擔憂個資外洩,為了解決手機回收困境,資源循環署7日預告「應標示分類回收標誌之行動電話製造、輸入業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草案,預計2025年1月1日實施。資源循環署永續消費回收組長李宜樺說明,草案要求手機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負起回收責任,並提高手機回收及手機租賃、舊機買回或維修等循環服務比例,使循環率在2026年達成15%目標。他舉例,蘋果、三星、華碩等所有手機品牌業者應負起回收責任,經銷商、零售商則需配合明確規範廢行動電話的回收方式,包含在場所設置回收設施、營業場所或出入口標示、協助保全消費者個人資料避免外洩,並提供回收優惠給消費者增加誘因。李宜樺表示,手機品牌業者明年起應每年向環境部提報當年手機銷售量、回收數量等多種資料,2026年即要達成15%循環率目標,若未達成,應提改善計畫,隔年仍未達成,將處以3萬至15萬元罰鍰。

凱米颱風導致多縣市農業災情,農業部統計至5日下午5時止,各縣市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計33億386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凱米颱風重創農業「農損破33億」 香蕉損失3.6億最慘

凱米颱風導致多縣市農業災情,農業部統計至5日下午5時止,各縣市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計33億386萬元,當中以雲林縣損失7億818萬元最高,其次依序為台南市、嘉義縣、屏東縣、高雄市、台中市及彰化縣,農作物則是香蕉損失最嚴重。農業部表示,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共33億386萬元,以縣市受損情形區分,雲林縣損失7億818萬元,占21%、台南市損失6億7112萬元,占20%、嘉義縣損失4億2967萬元,占13%、屏東縣損失4億1147萬元,占12%、高雄市損失3億3558萬元,占10%、台中市損失2億1815萬元,占7%、彰化縣損失1億5881萬元,占5%較為嚴重。農業部表示,農產損失22億4980萬元,農作物被害面積2萬6771公頃,損害程度29%,受損作物主要為香蕉,被害面積3415公頃,損害程度28%,損失金額3億621萬元,其次為番石榴、梨、柳橙及竹筍等。農業部表示,畜產損失2億6898萬元,受損畜禽主要為雞,受損金額2億2128萬元,其次為鴨及豬;漁產損失5億8328萬元,受損漁產主要為牡蠣,受損金額2億3553萬元,其次為虱目魚及文蛤;林產損失1657萬元,主因竹林受損所致;民間設施損失1億8523萬元。

農業部28日公告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及屏東縣市的漁產業全品項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圖為農業部次長黃昭欽(中)今天上午前往高雄興達養殖生產區魚塭勘災,聽取受災漁民的心聲。(圖/中國時報林雅惠攝)

凱米颱風釀災 漁產損失近5億!農業部公告4縣市漁產業全品項現金救助

凱米颱風襲台,多縣市災情嚴重,農業部統計,各縣市農業產物及民間設施估計損失共21億8287萬9000元,其中漁產損失4億9683萬元。農業部28日公告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及屏東縣市的漁產業全品項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以減輕受災漁民負擔。此外,也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免息半年措施,全力協助漁民災後復養復建。農業部漁業署表示,凱米颱風造成中南部各地養殖漁業災情,災損金額不斷增加,截至28日止,養殖漁業損失估計近5億元,漁業署28日上午邀集縣市政府及水試所等召開災損專家會議認定,第1批次公告雲林縣、嘉義縣、台南市及屏東縣的魚塭養殖,包含文蛤(含工作魚)、石斑、鰻魚及其他養殖魚種、牡蠣養殖,包含平掛式、插篊式、浮筏式、延繩垂下式、棚架垂下式等品項,另因各地區養殖品項及設施不同,彰化縣、高雄市、澎湖縣等縣市政府在積水消退及實際瞭解後,請水試所配合縣市政府積極勘查並將依勘查情形,公告列入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災損地區與項目。至於天災貸款,漁業署表示,已宣布「農業天災貸款半年免息措施」,免息期間自今年8月1日起至明年1月底止,新舊貸款均免息,舊貸免申請,新貸核准後即適用,且於半年免息期間,均免收保證手續費。漁業署補充,將請農業部水產試驗所與邀集學者專家組成技術服務團,協助災後復養工作,加強技術輔導,指導養殖場衛生管理、疾病檢診及疾病預防等,加速進行勘災及提供受災漁民復養技術服務。

環境部17日強調,電力業主要負擔廠內用電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對發電成本影響有限,不可能將碳費的支出轉嫁到電力使用端。(本報資料照片)

電力業被收碳費「恐使台鐵、高鐵漲價」? 環境部回應了

環境部預計今年徵收碳費,即使運輸業不是徵收對象,但有媒體指出,台鐵、高鐵可能因電力業被收碳費,增加營運成本,造成票價上漲壓力。環境部17日強調,電力業主要負擔廠內用電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對發電成本影響有限,不可能將碳費的支出轉嫁到電力使用端。環境部說明,碳費收費對象是符合事業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排放源,且其全廠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產生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業及製造業,運輸業不是碳費首批徵收對象。環境部指出,7月5日召開第4次碳費費率審議會,已提出不同的費率情境研究顯示,碳費對GDP及消費者物價指數(CPI)造成影響均不顯著。環境部強調,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生產電力直接排放源,得檢具提供電力消費排放量證明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收費排放量扣除,換言之,電力業主要負擔其廠內用電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對發電成本影響有限,故不可能將碳費的支出轉嫁到電力的使用端。環境部表示,碳費是我國邁向碳定價制度重要關鍵,旨在促進事業實質減量,具體的碳費費率仍在審議中,促進溫室氣體減量的配套機制也正研訂中,建議相關評估應本於事實,不要基於諸多假設前提,以免造成社會紛擾。

環境部長彭啟明8日表示,天然氣是過渡能源。此為示意圖。(圖/美聯社)

未來仍以新能源為主!四接環評月底召開 環境部:天然氣是過渡能源

原訂6月除役的台塑麥寮電廠1號燃煤機組傳出延役,引起爭議,環境部長彭啟明8日強調,這涉及台電與麥寮電廠的合約,環境部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嚴排放標準。至於四接環評即將在台電7月底前補件後召開,彭啟明表示,一定尊重環委專業,結果不會因為外界壓力受影響。他不諱言,天然氣是橋接、過渡型能源,未來仍要以氫能、綠能等新能源為主。彭啟明8日接受網路媒體專訪,面對麥寮電廠1號燃煤機組傳出延役,彭啟明表示,這與台電與麥寮電廠的合約有關,環境部沒有參與,不過台灣煤炭用量已在往下降,還有很多學者都在探討關閉所有燃煤電廠對空汙改善程度,「其實有比例,但沒有特別多」,當然不能說燃煤很乾淨,然麥寮電廠相對中火,已採用較嚴格的標準管控排放。不過他強調,燒煤不好,從氣候變遷角度來看,仍希望台灣早一點走到無煤,只是時間點要由電力部門規畫,環境部唯一能做的就是加嚴排放標準。此外,環境部去年7月舉辦四接「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評專案小組會議,因黑箱爭議擇期再審,台電7月底前補件後,環委將先進行書面審查,再開始實質審查。彭啟明強調,四接案一定尊重環委專業,而且經濟部或開發單位、公民團體將推薦「海洋生態」、「操船安全」及「港埠營運」專家、學者各1名,總共6人參與審查,各方意見都會在環評討論,結果不受外界壓力影響。他提到,8年前空汙嚴重時的社會輿論,曾期盼燃煤轉天然氣,然隨著淨零排放越來越受重視,天然氣被視為化石燃料,自己則認為天然氣是橋接、過渡型能源,未來仍要以氫能、綠能等新能源為主。彭啟明補充,即使天然氣的汙染比燃煤少很多,但它產生的氮氧化物會導致臭氧濃度變高,不過全世界很多國家在淨零路上都用燃氣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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