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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選無色覺醒系列一:不是藍綠對決 要選民做自己
2024大選進入短兵相接階段,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的支持度節節上升,已甩開民眾黨的柯文哲,民進黨則趁蕭美琴投入選戰強打「美德贏台灣」意象,暗指藍白兩黨都出賣台灣,要靠「賴蕭配」贏回台灣。非常弔詭,藍白合破局後,2024大選似乎落入藍綠對決窠臼,對台灣未來而言,可能是最壞的結果。無色覺醒擺脫藍綠桎梏民進黨執政這幾年來,倒行逆施、大貪、大腐、獨裁欺騙、無能無為、債留子孫。其執政蠻橫霸道,用盡手段掠奪國家資源、挑釁對岸,造成兩岸兵凶戰危,人民生活在恐懼之中,早已天怒人怨,因而去年九合一選舉大敗,今年選戰開打,超過6成選民拒絕支持賴清德。拒絕的理由各有不同,有人反對民進黨貪汙腐敗、踐踏民主,有人憂心兩岸兵凶戰危、年輕人上戰場,但共同的目標都不希望民進黨繼續執政,這6成選票流向藍白兩個在野黨,藍白各有一片天。「藍白合」是理性的判斷,因為「下架民進黨」的機率最高,遺憾兩個在野黨都堅持主體性,藍白合最終破局。更糟的是,合作破局後陷入戰略錯亂,究竟應主攻民進黨,搶執政權為先?或爭取最大反對黨地位重要?兩黨言行不一,十分混亂,尤其一些名嘴與評論者情緒性的言語刺激對方的情緒,藍白互相毀滅,讓中間選民失望,最後可能轉向支持民進黨。更弔詭的是,民眾黨被邊緣化後,藍綠兩黨都有操作對決的傾向,尤其民進黨在侯友宜選擇趙少康為副手後,開始打台灣牌、抹紅侯友宜。可以理解民進黨的邏輯,畢竟民進黨靠「台灣意識」起家,執政近8年雖弊案叢生,台灣已淪為「地表最危險的地方」,卻不妨礙綠色基本盤對民進黨的忠誠,「台灣牌」是民進黨最後一張王牌,選情緊急不得不打。因而,侯友宜主張重啟服貿、貨貿、開放陸客陸生來台、允許陸生就業,賴清德宣稱「絕對不讓這些事情發生」;蔡英文總統體會到「拜習會」後美中緊張關係趨緩,大陸對台並無武統時間表,改口「現在也許不是他們考慮大規模犯台的時機」,送槍給「賴蕭配」攻擊反對黨「戰爭與和平的抉擇」選戰主軸。民進黨操作藍綠對決有不得不為的無奈,國民黨操作藍綠對決的邏輯就令人費解。2020大選國民黨大團結,韓國瑜得票率38.61%,不分區立委政黨票33.36%,藍綠對決,國民黨絕無勝算。至於操作棄保,更是一廂情願,合理判斷,39歲以下族群流向民進黨的機會更大。鐵桿綠粉應走出同溫層藍白合破局後,「侯康配」支持度明顯提高,但「賴蕭配」仍穩坐第一,且看好度遙遙領先。民進黨是執政黨,壟斷所有國家資源,加上政策買票絕不手軟,視行政中立如糞土,國民黨已無黨產可用,競選經費需企業政治獻金與民眾小額捐款,試問看好度落後執政黨,競選經費何處來?注定是場「不對稱戰爭」,不利反對黨。旺中媒體集團於2018年5月7日推出「真道理性真愛台灣無色覺醒」系列社論3篇,提出「無色覺醒」倡議,呼籲選民超越藍綠,不要被政黨神主牌、意識形態、既得利益綁架。5年來柯文哲白色力量崛起,印證選民已擺脫藍綠兩黨桎梏,開始做自己。遺憾的是,民眾黨尚未茁壯就先背負既得利益包袱,不能代表獨立選民的獨立思維,就失去無色的代表性。民進黨已兩度掌權,蔡政府執政近8年,早已不是當年的民進黨,更非當年的黨外,已淪為一個以壟斷權力實現私人利益的統治集團,愈來愈多老黨員和黨外時代元老脫離民進黨,站到民進黨對立面。民進黨核心價值有四:本土、進步、民主、清廉,今天的民進黨還是當年的民進黨嗎?鐵桿綠色選民該走出同溫層,看看外面的世界了。2024大選不是藍綠對決,而是和平與戰爭、富裕與貧窮、清廉與貪汙、民主制衡與選舉威權的對決。無色覺醒的真諦是選民自主,不被政黨意識形態與既得利益綁架,民眾黨讓人失望,藍綠兩黨包袱太重,選民要做自己,選擇和平、富裕、清廉、制衡。
剝奪受刑人在監投票 蔡政府民主退步
2024總統大選在即,台北監獄林姓受刑人打官司要投票選總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訴訟確定前,在北監設投票所或其他適當辦法,讓他投票。但最高法院以無法祕密投票的技術性問題,駁回林姓受刑人聲請,也斷了受刑人投票選總統的機會。民進黨長於計算選票,執政7年多卻遲未修法因應,再次凸顯民進黨政府的民主倒退心態和欠缺司法改革的決心。空談司改扈從黨意受刑人投票的確有許多執行上的問題必須克服,這幾年民間司改團體不斷奔走,也多次召開座談會討論,然而無論是法務部、中選會,或是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都無動於衷,這些聲音都淪為紙上談兵,高掛司法改革大旗,卻無視在監受刑人的投票權利。司改團體透過由個案所提的各種行政救濟及行政訴訟手段,盼能經由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自力救濟,此次北高行法官在裁定假處分聲請書中,列舉了許多國家採取在監獄設投票所或通訊投票方式來保障受刑人投票權利。法官從憲政的高度來看受刑人的聲請,指憲法保障的選舉權是民主國家人民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受刑人只是穿著囚服的國民,監禁期間雖限制人身、居住、遷徙自由,但其他基本公民權利仍受憲法保障。法官並認為,在監獄設置投票所符合《選罷法》規定,且法律未區分選舉人身分,若受刑人遭到排除,形同剝奪在籍選舉權,違反平等原則。北高行的裁定是全國首件受刑人能投票的案例,會立即影響2024總統大選,但法務部和中選會卻互推責任,中選會也選擇提出抗告,主委李進勇更大喊傷透腦筋。他指出,監獄分為戒護區及非戒護區,投開票所到底要設在戒護區內還是戒護區外,就是第一個要面對的棘手問題。中選會故步自封,不努力讓更多國民有投票參與民主政治的機會,卻想方設法處處設置路障,阻擋人民行使公投及投票權利,顯然就是為了護航民進黨能夠繼續執政,避免受到這些民意雜音的干擾。說穿了,中選會之所以甘冒行政怠惰惡名,目的無非是為了鞏固政權。中選會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駁回受刑人的聲請。法官認為,因為選舉應採無記名、祕密方式投票,若准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卻只有林1人投票,則違反秘密投票;如果讓同戶籍的其他受刑人或讓選務工作人員、同戶籍區域的居民一起投票,則會有混合難辨選票的可能,若林事後本案訴訟敗訴,則無法辨別哪一張是林的選票,影響選舉結果。不在籍投票是解方依據憲法第129條,選舉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最高行政法院以1人投票就等於是亮票的技術問題,更認為依法令人民沒有請求選務機關在戶籍所在地的管制封閉場所,例如監所內設置投票所的請求權,且暫時准許林的聲請,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遠超過不准聲請而衍生的個人損害,巧妙地解除了中選會的危機。最高行政法院若能審酌世界各國的作法,拉高到憲政層級來檢視,就不會單以無法祕密投票的程序手段,一刀砍斷受刑人參與民主選舉投票的機會,斷送督促中選會努力修法或執行改善的動力,更讓受刑人在監投票,甚至不在籍等通訊投票之路陷入困境。不在籍投票應該是重要的解方,讓受刑人在監投票也可說是實施不在籍投票的突破口,端看中選會願不願意執行罷了。一名受刑人聲請獲准,背後代表的是成千上萬無法投票的受刑人,倘若中選會點頭,相信就沒有最高行認定無法達到祕密投票的問題。司法院長許宗力曾在大法官釋字第755號解釋提出協同意見書,身為首席大法官的他指出,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國民」,並非憲法基本權之外的「棄民」,「保護受刑人基本權,也保護社會安全」。可惜的是,這場受刑人憲法投票權利論戰,沒有聽到許宗力的聲音,此案例未來若能進入憲法法庭審理,下次總統大選,受刑人或許就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