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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吟」記者的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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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先前被發現持有7部未成年影片,且全數來自「創意私房」網站,他還是實名制高級會員,引發社會譁然。(圖/記者趙文彬攝)

黃子佼們1/噁男最愛家庭關係不睦女子 偷拍動作片吃軟飯還賣上網

又見黃子佼們?藝人黃子佼先前被爆出是偷拍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社會輿論一片譁然。本刊近日也接獲爆料指出,桃園一名41歲的S姓男子,專門鎖定家庭關係不睦的女子,假藉關懷接近後再脅迫發生關係,並偷拍過程放上論壇賣錢,受害女子粗估超過20人,但目前僅有4人願意出面報案。受害人A小姐告訴本刊,S男則是桃園人,長相普通,只有高中資訊科的學歷。她是在2007年透過網路遊戲與S男認識,並得知2人都在桃園科技大廠上班,雙方逐漸有了聯繫,還被對方套出自己遭當時的男友家暴恐嚇、偷拍性愛片,且與家庭關係不融洽的情形。隨後S男假藉關心,要幫A女找出男友存在電腦內的偷拍性愛片,實際上卻偷偷將相關影像全數備份,並不斷強調其男友是恐怖情人,恐對A女不利,願意提供家中多餘房間讓她暫避風頭,等到A女入住後,卻又以該房間已被作為倉庫,無法整理出來為由,讓A女與他同睡一間房,且對其性侵得逞並趁機偷拍,之後又拿著新舊性愛片逼迫A女對其言聽計從,雙方因此「在一起」3年。儘管事發至今已近20年,但A小姐每每想到自己的不雅影片仍可在網路上被搜尋到,忍不住哽咽落淚。(圖/記者周志龍攝)此外,S男還趁機拿到A女的親友通訊錄,逐一打電話宣稱A女在外「關係複雜、混亂」,以此斷絕A女原本就已脆弱不堪的人際關係網,讓A女無人可以倚靠,之後S男更開始以家人生病、遊戲要充值買裝備等理由,要A女幫他付錢,短短3年就讓A女掏出約80萬元,甚至連學貸都要求A女作為父母以外的保證人,並幫他還了4萬餘元的學貸。更離譜的是,S男索求無度,為了自己的快感,在發生關係的過程中,從未戴過保險套,讓A女3年內墮胎3次,墮胎的費用也全是A女自己一人支出。A女在認識自己的現任丈夫後,在丈夫的幫助下意識到自己與S男的關係有異,瞬間清醒斷絕有毒關係,但她與丈夫步入禮堂,建立屬於自己的幸福家庭後,仍會不時收到S男傳來侮辱的言語,並以性愛片作為要脅,「你想讓你老公知道你是被我X過的女人嗎」,要求A女掏錢。S男被控訴不但對A小姐性侵害,還偷拍不雅影片做為要脅,甚至將影片發布上網賣錢,並註記A小姐的姓名與工作地點。(圖/右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當事人提供、資料照)S男甚至還將當初與A女發生關係的影像Po上論壇賣錢,更清楚註記A女的真實姓名、職業、工作地點等,相關影片儘管已事隔近20年,但只要搜尋關鍵字仍可找到,讓A女相當崩潰,一度靠著精神科藥物才能支撐,所幸在丈夫的寬慰下走出陰影,近日才鼓起勇氣報警處理。A女事後得知,S男在和她「在一起」的3年中,同時還有多個女伴在旁,幾乎每個女伴都曾為他墮胎1到2次,且S男的詐欺行為至今還在持續,總是自稱是知名科技大廠工程師或特助,專挑人際關係不好的女子下手,受害者粗估至少有20人,但受害者多半已建立新的婚姻關係,且不願讓另一半知道,因此如今包含A小姐在內只有4人願意出面報案提告。A小姐無奈表示「我花了很久的時間才走出來,現在只希望不要有更多人因他受害。」

創意私房論壇主打實名會員制,會員不但可以點菜,更可以在不雅影片上看到當事人的真實個資。(圖/資料照)

黃子佼們2/提申訴就可撤下網路性影像 資深警:「不管多久都要報案」

藝人黃子佼先前被爆出是偷拍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會員們可以得知片中人物的真實姓名、居住地點等詳細個資;桃園一名41歲曾於科技大廠擔任作業員的S姓男子則是鎖定家庭關係不睦的女子與其發生關係,並偷拍放上論壇賣錢。對此,曾任職婦幼隊的員警強調,受害者可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將影片下架,且不管被害時間已經過多久,受害者只要願意出面,「都要來報案」。一位資深警官表示,婦幼案件一直都是社會的矚目案件,但礙於保護當事人,相關案件多半無法公開,因此除當事人與加害人外,外界無法得知相關內容,在新聞媒體的呈現上也因法規而被多加限制,但重大婦幼案件往往只會在輿論上掀起一陣風暴,隨後再也揚不起任何波瀾,一部分因素也可以歸咎於警察機關內的績效獎勵,仍多著重於「黑、槍、毒、詐」上。婦幼案件因有隱匿性,加上台灣現階段無中央專責單位負責,造成各縣市婦幼隊只能各辦各的,無法串成大案。(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123RF)他強調,攤開台灣的婦幼保護系統機制來看,儘管各縣市都有設立婦幼隊,提供民眾在發生性侵害等案件時,有受過相關訓練的員警陪伴被害人一同驗傷、作筆錄,避免被害人在報案的過程形成二度傷害,但實際上卻沒有任何中央建置的專責單位,也沒有專責的資料庫系統進行分析,造成各縣市的婦幼隊通常都只會「各辦各的,無法將相關案件串聯」。以此件案例為例,他指出,被害人A女曾指出,自己在徹底脫離S男的有毒關係後,進而得知S男除了她之外還同時有多個女伴,但只要被害人的報案地點不同,就會因為無法將相關資料串連,讓特定人士的性侵害案件成為單一個案,無法串成大案。不過他也表示,就現階段台灣中央單位的權責來看,辦案的是警察機構,而性影像處理中心則是衛福部管轄,若真的要成立中央專責單位,恐還有一大段整合路要走。婦幼案件要能曝光往往得依賴被害人報案,但多數被害人很難能鼓起勇氣出面指控。(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而婦幼案件的發生,多半會因為造成侵害的場所並非公共場所,有證據蒐集上的困難,被害人往往也會因為羞恥心態,不願讓親友知道自己遭受侵害,而拒絕出面報案,讓案件越發隱匿。不過他也呼籲,「報案提告或許可能會因罪證不足,無法還給被害人一個公道,但至少可以讓更多人知道加害人的真面目,以此避免更多人受害」。對於性影像在網路上流傳,成為被害人一輩子的痛,警官表示,台灣現階段已成立性影像處理中心,被害人只要進入官網就可以依照步驟進行申訴,「不管性影像畫面已發生多久,都可以上網申訴」,只要通過核准,就會迅速撤下,「通常申訴時間不會太久」。

北市內湖星雲路上一間寵物店投資百萬卻無法經營,疑遭樓上鄰居惡意刁難,26日晚間傳出憾事,老闆於店門口自縊身亡。(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自pixbay)

獨/寵物店投百萬無法開店!疑遭樓上鄰居惡意刁難 老闆店門口自縊亡

北市內湖區星雲路上一間寵物店今年5月被爆出,老闆花費百萬元裝潢,卻無法營業,其樓上鄰居原本答應讓寵物店開設,但前提是老闆需出資幫忙修繕其陽台與漏水問題,未料等到一切修好後,鄰居卻出爾反爾拒簽同意書,讓寵物店至今遲遲未開幕,雙方僵持不下。而如今卻傳出憾事,26日47歲的寵物店老闆疑因資金無法周轉,不堪龐大壓力,於店門口自縊身亡。據了解,根據台北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指出,該區若要開設寵物店,需有隔壁和樓上屋主的同意。寵物店老闆為讓樓上鄰居答應開店,雙方協調由寵物店老闆負責出資幫忙修繕樓上鄰居的陽台與漏水問題,為讓店面可以順利經營,寵物店老闆二話不說直接答應出錢幫忙修繕。孰料等到鄰居的陽台修繕完成,寵物店老闆也已投入4、500萬元的費用進行店面修繕等工作,只是要簽同意書時,2樓的房東卻直接上演人間蒸發,老闆曾試圖以多種聯絡方式與房東聯繫上,但對方始終不理不睬,更拒絕見面。上月11日,寵物店老闆疑似不堪資金壓力,情緒失控,被附近鄰居報警處理,進而讓事件曝光在媒體上,但雙方仍僵持至今,26日晚間更傳出憾事,寵物店老闆疑無法負荷龐大壓力,於店門口自縊身亡。◎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北市警局為確保台北大巨蛋周邊交通順暢,7月1日將正式啟用科技執法。(圖/翻攝畫面)

荷包注意!北市大巨蛋商圈啟用 7月1日科技執法正式上路

台北大巨蛋於去年底正式啟用,成為新的交通繁忙熱點,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順暢,北市警局於臺北大巨蛋前(忠孝東路4段-光復南路至逸仙路間)建置違規停車科技執法設備,針對違規停車、併排停車之車輛以科技設備偵測取締,將7月1日正式啟用。違規停車科技執法設備係透過車牌辨識系統自動判讀違規車輛資料,如發現偵測區內有違停車輛即自動執行蒐證,再由員警從嚴審查、認證舉發,同時配合現場警告牌面提醒,減少違規情形發生。北市目前於9處車站、醫院、重要幹道等地點啟用違規停車科技執法(市府轉運站、臺北車站、臺北醫學院、馬偕醫院、南港車站、臺北轉運站、內湖路1段739號、捷運公館站、臺北榮總醫院前),統計該9處113年5月取締1,264件,與測試期間月平均件數1萬9,042件比較,違規減少93.4%,顯示科技執法實施後,整體違規數大幅降低,成效顯著。北市警局表示,科技執法目的是希望遏止違規、促進交通順暢,違規停車影響車流動線,進而提升事故發生風險,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勿貪一時便利於禁止臨時停車線、公車停靠區、人行道等處違規停車,以保護自己與他人用路安全。

北市內湖分局員警日前與民眾一起合作逮捕車手。(圖/翻攝畫面)

北市男誤信投資群組遭詐上百萬 警民合作聯手逮車手

北市內湖分局日前獲報,一名58歲的余姓男子日前於臉書上誤加投資群組,在遭詐上百萬元後後緊急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後得知該詐團仍持續要求余男投資,順服余男與警方合作約出車手面交,當場將人逮捕送辦。初步了解,余男在詐團提供假投資APP操作投資股票,余男被要求不斷持續投入金錢,前後共面交款項一次、網路匯款一次,陸續投入約百萬餘元,直到其獲利始終無法出金,才讓余男驚覺有異,緊急報警求助。內湖分局康寧派出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查緝,經徵得余男同意假意配合下,以假道具鈔與詐團相約在某社區大樓中庭面交款項,等到30歲的白姓車手現身那款,當場被埋伏警力一擁而上逮捕,並同步查扣偽造之識別證及收據等證物。全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有無共犯。內湖分局表示,近期網路上充斥各種投資廣告,其中有許多是詐騙訊息,使民眾掉入陷阱而不自覺,民眾投資理財應循正常管道操作,避免錢財遭詐。另呼籲,詐欺類型隨科技進步,手法與話術不斷更新,民眾應該加強識別詐騙相關資訊,勿輕易上當。若有疑問,請記得撥打110或165反詐騙專線查證。

近年來鋰電池火災發生次數增加,北市消防局呼籲民眾應注意避免繼續使用已受損、膨脹的鋰電池。(圖/翻攝畫面)

小心膨脹鋰電池!過度充電恐釀災 消防局籲注意異常三訊號

小心膨脹鋰電池!北市政府消防局統計,近5年(108年至113年5月底)鋰電池火災中,逐漸以供電動車輛用鋰電池及行動電源起火案件為最多。過去案例最常見鋰電池因過度充電或使用未有檢驗合格標章之電器產品,在其充電或使用過程中發生熱失控而起火燃燒,因此做好鋰電池火災預防安全對策,才能避免下一次的事故發生。而民眾只要發現鋰電池出現膨脹,或是有摔落、受損等情形,都應避免再使用。近年來鋰電池成為電力儲存裝置的主流,舉凡行動裝置、3C產品及電動車輛等,均因鋰電池體積小、具備高能量密度且低自放電等優點,使用率大幅增加,但鋰的化學活性大,因此具有較高的危險性。根據消防局統計近5年共發生139件鋰電池火災;其中發生於建築物內的鋰電池火災計有82件(占59%),電器產品以行動電源計27件最多;另電動車輛鋰電池火災計有36件(占25.9%),車輛種類以電動輔助自行車計12件最多。消防局指出,鋰電池致災原因多為過度充放電、掉落、撞擊、結構受損等外部異常狀況,以及電解液分解、電池內部壓力積累、隔離膜熔毀等內部異常狀況;近日消防局推出「FSI火場偵探教室-第4課 鋰電池燃燒再現實驗」,藉由再現實驗模擬鋰電池過度充電,重現鋰電池起火前異常三訊號:膨脹、發熱及冒煙。一旦出現以上異常訊號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將異常鋰電池浸泡於水中,待確定無安全疑慮後交由回收單位回收。消防局表示,從過去案例中發現,鋰電池致災最常見原因是電池長時間充電以及使用未有合格標章之充電式電器產品,為防範鋰電池火災的發生,消防局呼籲應謹記以下注意事項:(一)選用貼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安全標章」的產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於103年5月起實施「3C二次鋰單電池/組、二次鋰行動電源及電池充電器」強制檢驗,而後陸續亦將「3C二次鋰行動電源等五項商品」、「電風扇等七類充電式電器商品」皆納入應實施檢驗範圍;另方面依交通部「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規定,電動輔助自行車或微型電動二輪車應辦理型式安全審驗合格。因此購買時需檢視是否有檢驗合格標章或相關證明文件,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過於便宜之電器產品及鋰電池。(二)使用前詳閱說明書,並依說明書內容使用:應依產品使用手冊正確使用電池。(三)充電時避免在陽光直射、高溫或易燃物附近:平時電池應置於乾燥、陰涼處,不可曝露在潮濕、高溫環境,民眾使用鋰電池或其產品充電時周圍不可擺放可燃物,充電作業也需在安全及通風良好處所進行,環境溫度應在0至45℃之間。(四)充電完成請儘速移除電源,避免過充現象,以及避免睡覺時充電:產品或電池充電時間勿過長,電池充飽應儘快拔除,充電電流不可過高,另應使用原廠檢附或有過充保護裝置的充電器。(五)手機、行動電源產品應避免摔碰、擠壓及撞擊:切勿摔落、擠壓或大力撞擊等,以避免內部隔離膜破損等因外力造成結構受損問題。(六)攜帶時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造成短路:鋰電池應放入保護盒或夾鏈袋,避免金屬物品接觸電池兩極造成短路。

北市大同分局警備隊員警疑似洩露個資給不法業者。(圖/資料照)

快訊/北市大同分局警備隊遭搜索! 自清驚見員警洩個資給不法業者

北市大同分局26日下午驚傳遭到搜索!警備隊一名51歲李姓員警其疑似因為洩露個資給不法業者,北市警局督察室與大同分局督察組自清自檢後,26日見時機成熟前往搜索將李員帶回偵訊,以進一步釐清相關真相。

北市萬華區萬大路26日上午一台小貨車因不明緣故暴衝,造成2名路人腳部開放性骨折。(圖/翻攝畫面)

快訊/北市萬華小貨車暴衝撞人行道 2行人開放性骨折急送醫

北市萬華區萬大路495號前26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小貨車司機因不明原因突然暴衝,整輛車撞上人行道,再波及到一旁的公車亭與台電變電箱,強大撞擊力道造成路過的2名路人閃躲不急,分別受有右腳踝開放性骨折與左腳開放性骨折,所幸其意識清楚,緊急送往馬偕醫院救治中。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北市內湖區25日有車手拒檢猛撞2車逃逸,警方朝其前輪開2槍,但其仍突破重圍駕車落跑。(圖/翻攝畫面)

車手拒檢猛撞!警開2槍射輪胎 他卡車陣連撞2車逃逸

北市內湖區25日上午驚傳槍響!警方與被害人聯手準備逮獲車手,雙方面交100萬元時,警方一湧而上欲將人逮捕,未料車手眼見狀況不對,竟駕車逃逸。警方見狀也立即展開圍捕,隨後於港墘路上朝犯嫌駕駛車輛輪胎開2槍,但車手仍當場落跑,所幸並未有人員傷亡。初步了解,內湖分局日前與民眾合力準備逮獲車手,並準備100萬元現金面交,未料該名車手眼見情況有異,竟直接駕車逃逸,警方也立即通知線上警力展開圍捕。港墘所巡邏警員王淯群獲報後,於港墘路上攔查該車,但該車卻拒檢逃逸並衝撞2輛民車及員警警用機車,警方見狀也立即朝該車左前輪擊發2槍,惟該車仍直接逃逸,所幸現場並無人傷亡。警方後續也在中午12時許,於桃園市楊梅區尋獲該部車輛,目前也已鎖定犯嫌身分將持續追緝中。

彰化員林一名綽號阿超的男子擁槍自重,在與警方對峙時一度還威脅引爆爆裂物,所幸即時被警方壓制。(圖/翻攝畫面)

彰化「阿超」擁槍自重!民房成軍火庫 與警對峙企圖引爆炸彈

彰化員林分局日前經接獲線報,指出一名綽號「阿超」的男子持大量改造槍砲,並販賣予不特定人士。警方獲報後也與霹靂小組一同攻堅,當下更發現阿超手上還拿著遙控器隨時準備引爆,所幸當場就被警方壓制,結束一場虛驚。初步了解,該名綽號為阿超的周姓男子,先前才因殺人、毒品與槍砲彈藥等案件入獄服刑,未料其2021年假釋出獄後,即在彰化員林一處平房內擁槍自重,改造並販賣槍枝。警方獲報後,也立即申請霹靂小組一同攻堅,日前見時機成熟後,一舉將阿超的住處團團包圍,並迅速將人壓制在地。不過警方仔細一看,卻發現阿超手上還握有遙控器,並抵死拒絕配合,甚至威脅引爆炸彈,所幸當場就被警方壓制,並將遙控器奪走,結束一場虛驚。專案小組後續也在阿超身上的外套中取出爆裂物,並共起出長、短槍4枝、子彈86顆、爆裂物17組、手榴彈5顆及改造槍枝工具一批等證物,經警方詢問後依涉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表示,該嫌犯於101年間涉襲警妨害公務罪嫌,服刑8年多假釋出獄後,又從事非法槍械改造,嚴重擾亂社會治安,因此專案小組經長期跟監,才發現人犯藏身處,且身上帶有槍枝,在圍捕時專案小組成員均繃緊神經,所幸在規劃縝密的查緝行動下,順利將嫌犯查緝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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