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
」 柯文哲 北檢 京華城 民眾黨 京華城案張國煒不忍了!控告張國華等人「違反遺囑」背信
長榮集團遺囑之爭風波不斷,最高法院日前宣布長榮創辦人張榮發遺囑有效,由四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遺產及經營權。張國煒18日下午委任林文鵬等4位律師至北檢按鈴提告張國華及4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背信,同時向北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並改定適格之遺囑執行人。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8年前逝世,遺囑指定四子、二房獨子張國煒繼承140億遺產,並接下長榮集團經營權,引起大房不滿,甚至提起確認遺囑無效訴訟,日前最高法院認定遺囑有效。律師林文鵬指控,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等4人違背身為遺囑執行人應忠實踐履遺囑的任務,還夥同張國華製作105年3月24日遺囑執行人會議記錄,惡意違背遺囑,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之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導致張國華擅自違法無權處分EIS資產並掌控長榮集團至今。林文鵬接著控訴,張國華於105年3月24日同日之會議記錄以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身分,選任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擔任巴拿馬長榮國際董事、總裁。稱兩者「私相授受、酬庸至此,完全將遺囑執行人之忠實義務拋諸腦後」。他強調,張國華等人之行為不僅是藐視張榮發遺囑,更構成刑法背信罪;4位遺囑執行人與張國華共謀惡意違背遺囑、未依照遺囑內容積極執行職務,導致遺囑執行牛步不前,18日下午向北檢提出刑事背信告訴外,也向北院聲請解任4位遺囑執行人職務,並請法院另行改定適合的執行人,盡快落實遺囑。
收押第14天 北檢三度提訊柯文哲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收押,今邁入第14天。北檢近日積極調查相關案情,傳喚多位相關涉案人,更在18日三度提訊柯文哲,囚車於上午9時許抵達,他身穿相同的黃色上衣與短褲進入北檢。京華城案延燒,柯文哲涉《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5日遭羈押禁見,檢方積極偵辦並釐清相關案情與金流,並在10日、13日兩度提訊柯文哲。柯於看守所度過中秋節後,18日遭三度提訊,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步入地檢署。北檢積極調查市府決策過程與柯文哲一家相關金流,除了密集提訊在押被告沈慶京、彭振聲、應曉薇等,也傳喚時任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京華城董事長陳玉坤、前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等人,訊後請回。此外,前都發局長黃景茂13日以證人身分遭傳喚,當庭轉被告送北檢複訊後,檢察官諭知500萬元交保。
北檢自己查自己!洩密案「7天」就破案 律師狠酸:這樣都可以?
北檢偵辦京華城案頻傳洩密!親綠媒體多次透過獨家報導披露案情,其中《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更自爆,自己經營檢調線7年,對消息來源有200%的信心,引發外界對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以及檢調收賄勾結媒體的質疑。對此,林智群律師也分析,北檢本月9日交辦洩密案,16日就發新聞稿說,記者消息來源不是地檢署、廉政署,「一個禮拜就破案」,狠酸「這樣都可以,也可以找民眾黨調查柯p有沒有圖利了。」針對北檢洩密案一事,媒體人樊啟明昨(16日)在臉書發文痛批:「北檢對違反偵查不公開調查結果,還真不讓人意外!」他列出馬郁雯赴北檢約談的時程表,「早上0930被約談的三立記者現身北檢,一個小時後三立記者搭車離開,北檢10點30分到12點上班工作,12點到13點30分午餐兼午休時間,13點30分到15點調查結果出爐,連新聞稿都準備好,我就問到底查了些什麼?」媒體人謝寒冰昨也在臉書貼出北檢的新聞稿感嘆:「不出所料,北檢果然給你來個查無實據、絕無洩密,還恐嚇不能再質疑北檢洩密⋯⋯我從來沒質疑北檢啊,我根本認定你就是洩密!」林智群律師更在臉書發文質疑,北檢本月9日交辦洩密案,16日就發新聞稿說,記者消息來源不是地檢署、廉政署,一個禮拜就破案,「結論是犯人不在檢調,北檢辦案效率真的高,讚!」他也不忘狠酸「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這樣都可以,也可以找民眾黨調查柯p有沒有圖利了。」相關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看來新聞稿早寫好了」、「北檢自己查自己,自證清白,年度大笑話」、「三立辦案比北檢還厲害!」「笑死,尊嚴都是自己丟得」、「台灣的司法檢調你相信嗎?」「這只證明一件事,政治干預司法,北檢東廠化」、「記者說謊,瞎扯不用負責!?」「就問北檢一句,這案是抽籤分案?還是指定分案?如果沒有公正的分案,就沒有公正的調查,也就沒有公正的結果。如果連最基本的公正都沒有,北檢廢一廢好了。」還有民眾不滿稱,「真的是都一條龍,進去打招呼,發個新聞稿敷衍一下即可」、「自已查自已,請記者來,不就請鬼拿藥單」、「自己人200%沒事」、「輕輕放下!果然…連檢調都很會演!」「不意外!自己人辦自己人,能辦出個鬼?難道資料會自己跑到女記者手上。北檢早就沒啥公信力了」、「早上傳訊,下午就偵查終結查無實據,台北地檢光速欸」、「球員也是自己,裁判也是自己,連球場都是自己。能不贏嗎?」許多人更跑到馬郁雯的粉專留言狂酸,「馬檢加油,謝謝妳讓我再次相信中華民國的司法,上鏡不要臭臉效果應該會更好喔!」「馬議員好」、「怎麼辦,老馬,檢調說沒給你耶?你經營七年是經營誰?負責檢調辦公室的清潔員嗎?」「根本沒金流證據,妳指控人家貪污可以?人家懷疑妳靠陪睡獲得情資不行? 所以我就問,檢調能不能先將妳收押,妳再慢慢證明如何獲得非法資訊?」「請問想當檢座的話是要先進三立,還是要國考?」
偷拍未成年少案女重判 對8歲男童性侵卻獲緩刑!律師:明顯失衡
藝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引發全台關注未成年人拍攝性影像的問題。剛滿18歲的鄭姓男子,引誘未滿18歲的小女友視訊裸聊,並保證不會拍攝錄影,卻偷偷拍攝對方裸露及撫摸胸部的影片,事後少女得知報警究辦。由於鄭男坦承犯行,經台南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後,台南地方法院近日將他重判3年8個月。可上訴。不過,與鄭男案相差5天宣判的黃姓男子,在不違反未滿9歲鄰居男童的意願下,持手機拍攝男童的性器官,還對他手淫及口交,台南地院比較修法前的兒少性剝削條例及《刑法》對未滿14歲之男子性交罪後,依較重的後者判刑1年8月,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有民眾不解,為何對未成人偷拍比性交嚴重?律師羅瑞昌分析,男童案適用法條為《刑法》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少女案則適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3款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兩案審理法官考量被告犯行情輕法重,都引用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但因兩被告犯行的法定刑度明顯失衡,才會出現判決結果如此大的差異。判決指出,鄭男與少女原是男女朋友關係,2022年2月鄭男剛滿18歲後的某日,鄭男在台南市住處透過網路與遠在彰化的少女視訊裸聊,還向對方保證不會拍攝影片;不料,鄭男卻利用少女裸露上半身之際,在對方不知情且未經同意下,以手機拍攝少女裸露及撫摸胸部的性影片。少女得知後訴請警方偵辦,檢方也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起訴。法官認為,兒童及少年被人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的性影像時,如果處於不知被拍攝的狀態,導致無法對被拍攝行為表達反對的意思,實已剝奪兒童及少年是否同意被拍攝性交或猥褻行為影像的選擇自由,符合兒少性剝削條例第36條第3款的構成要件。至於黃男與未滿9歲男童為鄰居,竟然利用男童到他家玩電腦遊戲的機會,在未違反對方意願下,先對男童打手槍,再持手機拍攝男童生殖器的特寫照片1張,之後還對男童口交,被台南地檢署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拍攝兒童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及《刑法》對於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提起公訴。法官考量黃男未違反男童意願,犯後坦承犯行有悔意,加上又與對方達成和解賠償15萬元,最後宣告緩刑。據了解,藝人黃子佼被台北地檢署偵查發現持有7部未成年性影像,今年4月檢方依涉犯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處分緩起訴2年、繳庫120萬元及1份悔過書,引發社會議論,高檢署認為此案偵查有不完備之處,命北檢續行偵查後,5月17日北檢宣布改為依兒少性剝削條例提起公訴。★《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亡羊補牢1/偵查不公開失守 立委修法讓辯方律師「被動」澄清不實爆料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案遭收押禁見,偵辦過程引發「偵查不公開」論戰。立委羅智強指出,偵查不公開攸關「無罪推定」,涉及被告人權,如今卻已形同具文,他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從「辦法」提升位階,另訂「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規範,並納入明確罰則;另外,為避免柯P近來遭媒體似是而非的爆料抹黑的情況再發生,將增定檢方與辯方律師即時釐清傳言的機制。檢方偵辦「京華城案」,各種柯文哲「偵辦黑料」,最近從特定媒體密集流出,琳瑯滿目、真偽難辯的「類洗腦式」爆料,遭疑摻入政治操弄、民粹渲染,形同「認知作戰」試圖影響法官心證,而檢方站在「偵查不公開」後面,表示無法證實、卻也不否認,間接助長了傳言的殺傷力。柯文哲太太陳佩琪日前受訪針對「保險箱疑雲」說明時也狠酸,檢廉警告她謹記「偵查不公開」,結果,隔天就看見不實報導、撲天蓋地而來。羅智強指出,擬訂的「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要求檢方必須對「原本不應公開卻外洩」的偵查訊息,適度澄清,並將規範賦予疑犯、被告的辯方律師在檢方偵查期間有「被動防衛權」,一旦「偵查大公開」,律師可合法回應,避免被告人權遭到損害,法官心證受「認知作戰」影響,確保審判公平、公正、公開。為了聲援柯文哲,民眾黨規劃多場集會、戶外開講,首場在立法院外舉辦的集會,仍有上萬名小草到場參與,引發外界矚目。(圖/報系資料照)根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陳佩琪應訊,原本不受「偵查不公開」約束,可選擇是否對外說明,但檢方卻警告她「偵查不公開」,結果卻是偵查內容經媒體披露而外洩,陳佩琪喪失主動說明先機,外界則質疑她「問哪才講哪」、誠實度再打折扣。律師蔡坤廷分析,現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只要符合第8條「符合公益原則檢方可適度說明的偵查中事項」,檢方得適度揭露;但同辦法第9條述明第8條的例外要件(禁止揭露事項),當這些禁止揭露事項在偵辦過程中前被流出公開,就應適度賦予被告辯護人代替已被羈押禁見的被告澄清。他也呼籲立委修法時,更明確訂定辯方律師代為「平衡報導」指引,避免律師誤踩紅線,還未替被告辯護、已先遍體鱗傷。法務部在2012年引用《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訂定作業辦法」,但效用不彰屢遭批評,2017年蔡政府司法國是改革會議,曾承諾「落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行政、刑事處罰,嚴予究責。但根據法務部統計,過去五年,違反偵查不公開檢討案多達7255件,卻沒任何人因違反偵查不公開被起訴,連綠營監委都看不下去,糾正法務部。北檢在偵辦柯案過程中,各種偵辦過程中不利柯文哲的負面訊息滿天飛,北檢雖然分案說要查,仍再度引發外界對於檢方是否恪遵「偵查不公開」原則的疑慮,圖為北檢搜索柯文哲辦公室帶走電腦主機等證物。(圖/報系資料照)羅智強說,查明「偵查公開」,要不是曠日廢時、就是檢方自己查自己無疾而終,但偵查訊息走漏,卻已立即損及被告權益。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原本嫌疑犯、被告應視為無罪之身,但在被告已遭羈押禁見、無法捍衛清白時,其律師卻被「偵查不公開」所約束,若代替被告澄清,可能面臨「洩密罪」懲處、吊銷律師執照,造成「司法天秤」向檢方嚴重傾斜。他因此提案,適度保障被告「防衛權」,一旦「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辯方律師可徵得被告同意、經向法院申請獲准後,適度針對已被公開不利被告的「偵查訊息」澄清,不構成洩密罪。羅智強說,報導是媒體天職,內容妥適與否應憑藉自律,而非政府管制,媒體也「不是」偵查不公開的約束對象。反觀,若偵查資訊遭特定媒體獨佔,仍將引發報導是否基於「公益」、「新聞自由」之辯,萬一成為特定檢方與特定媒體配合,打擊對手、打擊政敵,甚至經營個人「檢媒關係」工具,後果更不堪設想,最後陪葬的仍是司法及媒體公信力。
亡羊補牢2/柯案再燃起司改議題 藍白合考題更嚴苛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檢方精銳盡出大舉偵訊,親綠媒體大肆報導「補刀」,看在白營小草眼中很不是滋味,促使藍白合更緊密。藍營高層分析,立院新會期開議後,憲法法庭將宣布「廢死案」、「國會改革案」釋憲結果,備受爭議的大法官人事案及司法院、法務部預算也要開審,因柯案對司法系統大反彈的民眾黨磨刀霍霍,藍營在柯案真相未明前,重啟「司改」戰場,不僅有利凝聚支持者,從人權角度出發「另類友柯」,也可化解藍營內部因對柯「愛恨交織」、挺柯反柯步調混亂之尷尬。民眾黨立院黨團痛批北檢押人取供、強烈抗議司法「只辦藍白縣市長、不辦綠營縣市長」,揚言立院新會期力推吹哨者保護法、妨礙司法公正罪,也包括加嚴「偵查不公開」規定,要檢方敢偵辦洩密就得付出高額代價。曾任檢察官的藍委吳宗憲也已經對訂定妨礙司法公正罪表達支持立場。白委林國成表示,新會期藍白目標若接近就一定合作,除法案合作,也會嚴審預算、人事權,現在NCC、大法官名單都有爭議,民眾黨團已對名單上的候選人發放問卷,作為未來嚴審參考。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押在土城看守所至少要兩個月,再度引發外界對於看守所環境與被告所受待遇等議題的關注。圖為載運柯文哲的囚車進入看守所的畫面。(圖/報系資料照)藍營方面,立委羅智強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偵查不公開人權保障法」,除在偵查不公開無法被落實前,給辯方律師針對不實「偵查中」爆料被動回應權,平衡報導外,也將強制檢方「必須」主動針對疑似偵查外洩訊息回應,避免放任炒作。除此之外,針對柯P在接受外媒專訪透露的北檢偵訊環境差、被羈押後又凸顯看守所環境比監獄還不如,藍委也醞釀透過預算審查期間,以「主決議」的方式要求司法院、法務部改進看守所、偵訊室硬體,且不排除視察改善狀況後才解凍預算。羅智強舉例,目前候審室、看守所人道待遇,從飲食、起居、衛生等面向近來都遭質疑有不足之處。例如溽署高溫,後審室、看守所的室內溫度高,有影響被押者健康的疑慮,雖因「安全考量」,看守所室內不能裝冷氣、電扇,也僅提供簡單飲食,但羈押被告、疑犯目的是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而非「懲罰」被羈押人,與受刑人「服刑受懲治」的考量不同,從法理和人權保障來看,被羈押者所處的硬體環境,不應比監獄舍房更差,仍必須符合基本人權保障與人道精神。羅智強質疑法務部「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已經形同具文,他將提案修改刑事訴訟法,將偵查不公開提升到法律位階,被賦予被告律師「被動防衛權」、適度澄清偵查過程中出現的不實報導。(圖/記者劉耿豪攝)一位立委私下表示,曾聽受刑人說,監獄有限水措施、受刑人無法想用就用,但起碼還有沖水馬桶,雖然,受刑犯待遇或能以「罪有應得」視之,但日媒報導,柯文哲進北檢後審室只能睡地板、吃兩片土司配開水,到看守所因超過65歲、被「恩賜」有兩桶熱水沖洗,類似待遇就勢必引發人權爭議,畢竟法院還沒正式判刑,被告是否應給予比監獄舍房還差的待遇,「這就不只是柯P一個人的人道問題」。「柯文哲曾說,民眾黨路線不藍不綠,他也身體力行,」藍營高層指出,在柯被押後,民眾黨再搖擺的空間幾乎已不存在,檢視部份白營親綠立委、向來討厭國民黨,但如今,民眾黨為求一線生機、定調柯文哲涉多案皆為「政治迫害」,再加上之前白營竹市長高虹安一審也有罪,小草反綠情緒高漲,白委若仍在立院遊走藍綠,只會引發「背骨」批評,因此立院新會期,白委恐會「比國民黨更反民進黨」,國民黨應把握契機,在人事案、預算案上替民眾嚴格把關,展現迴異過去「在立院被押著打」的無畏氣勢,若藍營表現還被僅八席的白委「超車」,重返執政之路恐更遙遙無期。
否認京華城案洩密 北檢:報導與卷證有諸多不符
京華城弊案延燒,近日媒體對於「柯文哲隨身碟內容涉及之相關金流」及「檢廉查扣秘密保險箱」等報導引起議論,北檢分案調查後聲明,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公務員,且報導與本案卷證有諸多不符之處,「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日前在節目中爆料,稱她獨家掌握柯文哲住家搜出隨身碟中有「神秘帳冊」,其中寫到「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且她非常確定1500指的就是1500萬。她強調,自己經營檢調路線已7年,對於消息來源有200%的信任,也有進行查核才進行報導。北檢針對外界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分案調查,16日以證人身份傳喚馬郁雯說明,北檢發聲明表示,對於近日部分媒體報導引發社會議論,檢方於9月12、13及16日傳喚5名記者到庭說明撰稿依據及消息來源。經初步查證,記者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且報導與京華城案卷證有諸多不符之處。北檢強調,依目前查證情形,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也對記者保護消息來源而拒絕透露其身份,給予尊重,並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等方式指控北檢或偵辦團隊違反偵查不公開,將來也會密切關注有無違反之情事,釐清外界疑慮。
京華城案北檢新聞稿日期錯植 民眾黨批司法信任崩盤
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16日表示,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時,特定媒體不斷充斥真真假假的獨家消息帶風向,還以「據了解」推託責任,把道聽塗說合理化記者謠言,不僅偵查不公開原則蕩然無存,更讓媒體成為檢調羅織罪名的幫凶,司法信任崩盤。台北地檢署16日發布聲明稿表示,針對京華城改建840%高容積案,外界關注偵辦團隊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但經傳喚5名媒體人初步查證,也比對柯文哲扣案隨身碟內容、查扣保險箱等消息來源,確認均非北檢、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公務人員所洩漏。北檢指出,相關「爆料」報導與卷證也有諸多不符之處,而依目前查證情形,足以認定偵辦團隊並無洩漏偵查內容,呼籲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捉影方式,指控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此,戴于文強調,民眾黨尊重新聞媒體第四權的重要性,可是司法偵辦中的案件,民眾不免質疑記者是否詳細查證,「道聽塗說」刻意帶風向的質疑聲浪不斷,加上放消息的人是否是馬姓記者聲稱經營多年的檢調單位,北檢根本沒講。戴于文直言,北檢發布的新聞稿中,連傳喚記者的時間都寫成9月11、12、16日,與記者日前出面稱的12、13、16日兜不攏,究竟什麼時間問了什麼人,檢方自己都烏龍百出,誰還敢相信檢方的辦案品質呢。戴于文感嘆,如果司法都不能保障嫌疑人無罪推定的原則,對於假消息也保持曖昧不明的態度不願澄清,任由各方道聽塗說的報導,就是破壞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如今用一紙查不出個所以然的新聞稿虛應了事,實在難杜悠悠之口。※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狂爆京華城案獨家!2記者遭北檢傳訊 《鏡週刊》證實:被要求交手機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裁定羈押禁見。期間,部分媒體以獨家爆料形式,針對偵訊內容進行披露,更指檢廉在柯家搜出USB隨身碟,其中有檔案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引發外界質疑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此,檢方主動分案調查,陸續以證人身分傳喚相關撰文記者到案說明。北檢表示,針對近日有某平面媒體及某電子媒體,對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有關金流之報導內容,引起外界質疑本署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本署特此重申絕無洩漏任何偵查內容予特定媒體,亦無假藉媒體放話或圖利特定媒體之情事。為釐清外界疑慮,北檢已於9日主動分他字案調查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請外界勿無端揣測,並給予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鏡週刊》證實,2名撰稿記者上週四(12日)以證人身分應訊,檢方不僅隔離偵訊,還要求同仁交出手機,但2人並未透露爆料者身分,亦未提供手機,偵訊歷時約1個半小時後結束。《鏡週刊》強調,「基於揭弊精神及媒體監督政治人物的職責,接連報導多位政治人物涉貪醜聞,無懼任何壓力,面對有心人士持續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企圖規避媒體監督,本刊絕不會屈服,亦將持續揭露真相。」另一方面,北檢今日也傳喚《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到案說明。她於上午9時許抵達地檢署,約10時30分左右結束偵訊,11時離開北檢,面對媒體全程不發一語,快步上車離開。
爆料「小沈1500」涉洩密 女記者遭北檢傳喚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前台北市長、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遭到收押禁見。《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6日報導,稱檢廉搜出柯隨身碟中寫有「1500沈慶京」,並強調自己經營檢調路線7年,對消息來源十分信賴,「1500」指的就是金額。北檢依洩密罪分案調查,16日以證人身份傳喚馬郁雯至北檢說明。馬郁雯日前在節目中爆料,稱她獨家掌握柯文哲住家搜出隨身碟中有「神秘帳冊」,其中寫到「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且她非常確定1500指的就是1500萬。馬郁雯強調,自己經營檢調路線已7年,對於消息來源有200%的信任,也有進行查核才進行報導。北檢針對外界質疑其報導違反偵查不公開,主動分他字案調查,釐清是否有公務員洩密。北檢16日以證人身份傳喚馬郁雯到庭說明,據了解,她於上午9時許抵達,10時30分左右結束,卻到11時才離開北檢。面對媒體,她全程不發一語快步上車離開。
稱「經營檢調線7年」爆小沈1500涉洩密 美女記者遭傳喚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弊案,遭法官裁定羈押禁見,目前被關押在台北看守所。而《三立新聞》記者馬郁雯獨家報導,USB中有「小沈1500沈慶京」的紀錄,1500就是1500萬元。據了解,北檢依洩密罪主動分案調查,並傳喚馬郁雯今(16日)到案說明,目前馬郁雯人已抵達北檢。回顧整起事件,馬郁雯在節目中指出,USB中有「小沈1500沈慶京」的紀錄,1500就是1500「萬元」,對於消息來源有200%信心,因為自己經營檢調的線7年。馬郁雯也在臉書表示,8月30日檢廉搜索柯文哲住家,查扣硬碟跟USB,獨家掌握,這只關鍵USB中有一刀斃命的檔案,也就是柯文哲記載的「神秘帳冊」,這個帳冊是Excel檔案,上頭清楚記載了沈慶京1500萬,包括集團總裁、科技業大老都入列,帳目記載非常的細膩,還包括經手人與金額。不過消息曝光後,引發軒然大波。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甚至質疑,是否靠「陪睡覺」取得消息來源。對此,馬郁雯10日發出聲明,「三立新聞嚴厲斥責,並支持記者以法律行動捍衛自身權益,三立新聞部也將給予協助,維護媒體記者採訪尊嚴。」據了解,北檢依洩密罪主動分案調查,並傳喚馬郁雯今(16日)到案說明,目前馬郁雯人已抵達北檢。
沈慶京進看守所2度就醫!律師聲請具保停押 北院最快今日裁定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涉嫌京華城弊案,上個月30日遭羈押禁見,但沈慶京進看守所後身體狀況不佳,已於9月5日、13日戒護送醫,律師曾以此聲請抗告,遭高院駁回。沈的律師13日赴看守所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見改善,申請具保停押,北院法官最快今(16)日會做出裁定。沈慶京因涉嫌透過北市議員應曉薇,向台北市政府陳情,並向承辦公務員施壓,促使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840%,事後行賄應曉薇4740萬,檢廉8月28日兵分48路搜索威京集團及相關企業,約談沈慶京等人到案,訊後聲押禁見沈慶京獲准。沈慶京遭羈押後,2週內就戒護送醫2次,5日被民眾直擊坐著輪椅,全身抽搐進入醫院,檢方提訊沈二次,沈都坐輪椅出庭應訊。13日沈慶京又感到身體不舒服,再度送醫,他的辯護律師越方如律見後,發現沈上吐下瀉,身體狀況未改善,越方如當日晚間趕赴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具保停押。越方如受訪時表示希望能具保停止羈押,坦言沈慶京真的情況不太好,「他每次身體的狀況都不一樣。他今天好像上吐下瀉。」被問到法院會准許嗎?越方如回答「我覺得基於人道考量,法官要慎重調查,但最後當然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目前北院已受理沈慶京律師提交的具保停押案,而法官也在閱卷當中,考量到沈慶京屬於京華城案中重要被告,法官預計還會徵詢北檢檢察官的意見,最快要等到今日才會做出裁定。
白委欲提案凍結總統府預算 林俊憲:勿濫用公權力妨礙憲政運作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14日表示,總統賴清德針對赴立法院國情報告,選前選後說辭不一,且將在賴總統未正式發表支持不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前,將在立法院提案凍結總統府的預算,引發熱議。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指出,合理監督、合理理由凍結刪除預算,而非用惡搞的方式來妨礙其他憲政機關運作。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案,遭檢方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裁定羈押禁見。而民眾黨於全國各地發起政治演講,號召支持者針對司法不公、並共同捍衛該黨主席柯文哲的清白。白委張啟楷14日於嘉義市政治宣講場次時提及,選前,賴總統說要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選後卻跳票。在未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前,且在賴總統沒有正式發表支持司法人權、不能押人取供、不能違反偵查不公開前夕,將在立法院新會期提案凍結總統府的預算,直至賴總統兌現諾言。對此,林俊憲表示,民眾黨無需使用迂迴戰術,倘若要救阿北就直接一點,何不提案全數刪除台北看守所的預算?他指出,監察院查出民眾黨的競選金流申報有問題,就要刪監察院預算,北檢調查柯文哲案,就要刪法務部預算,如今要動總統府預算,質疑又有什麼理由?林俊憲不滿民眾黨濫用公權力並說道,合理監督、合理理由凍結刪除預算,是立法院的職責,但倘若要用惡搞的方式來妨礙其他憲政機關運作,民進黨將一定戰到底。
到底是誰偵查不公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認為涉及京華城弊案,北檢與廉政署8月30日兵分多路展開搜索,其中包括民眾黨中央黨部。搜索當天,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還得請人,到中央黨部幫忙開門;面對記者的追問,黃珊珊只簡單表示:「配合調查,偵查不公開。」這也偵查不公開,那也偵查不公開,到底是誰偵查不公開?來!看一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裡頭規定,應遵循偵查不公開原則之人員,指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所以黃珊珊,不必遵守偵查不公開。柯文哲的太太陳佩琪,8月30日同案以證人的身分,出庭應訊,訊後被請回。8月31日晚間,陳佩琪到地檢署門口,對著小草們說:「有很多媒體現在用獨家報導,轉述我在裡面(北檢)的證詞,卻是偏頗、片面的報導,這叫偵查不公開?還是要未審先判?」就算媒體的消息來源是北檢,還是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因為上述辦法第八條第一款就明定,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八條,不是只寫了第一款喔,後頭還跟著六款條文;也就是說,有了這七款條文的「加持」,檢調就好像穿了金鐘罩、鐵布衫一樣,要因為「偵查不公開」被法辦,很難。既然如此,是不是以後就別太在意,「偵查不公開」這頂飛來飛去的大帽子?
駁洩漏偵查內容予特定媒體 北檢強調謠言報導與事實不符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北檢認定涉嫌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裁定羈押禁見。期間,部分媒體以獨家爆料形式,針對偵訊內容進行披露。當中更指出,檢廉在柯文哲住家搜出USB隨身碟,其中有一檔案記載:「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不禁讓外界聯想其曾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等說法。有關《鏡週刊》、《三立新聞》等媒體指出,檢廉在柯住家搜出的隨身碟中,發現「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之爆料,瞬間引發轟動。部分民眾認為相關指控實為影射柯文哲收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質疑該行為已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而台北市市議員游淑慧也表示,該傳聞鬧得坊間沸沸揚揚,無論是圖利財團或司法不公,社會大眾都一樣討厭。倘若北檢有什麼證據,可在羈押庭或是起訴書提出,但不應讓媒體放話卻又不承認,籲北檢應好好內部調查、檢討自己。對此,北檢表示,相關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籲請外界勿無端揣測,並給予檢察官純淨辦案空間。另針對近日有某平面媒體及某電子媒體對柯文哲案有關金流的報導內容,北檢強調絕無洩漏任何偵查內容給特定媒體,並分案偵辦。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傳喚2名媒體記者說明,訊後均請回。
京華城案新進展!前都發局長黃景茂500萬元交保並境管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13日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黃景茂2020年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陳情後,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由黃景茂批可後送都委會審議,促成京華城提高容積率,涉嫌圖利,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複訊後認為黃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14日凌晨諭令黃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廉懷疑,柯文哲2020年3月10日與應曉薇便當會時,口頭承諾會交辦京華城陳情案,隨後便函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都發局曾上簽給柯文哲,提到京華城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其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至678%一事,指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不過,該公文提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同年7月,京華城提出申請容積獎勵方案,而當時的副市長彭振聲、都發局長黃景茂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甚至都委會卻未待行政訴訟結果出爐,便召開首次專家會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在第五度開會,邀請黃景茂說明,黃景茂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檢廉懷疑,柯文哲、彭振聲與黃景茂3人,涉嫌協助京華城提高容積獎勵,涉犯圖利罪。黃景茂究竟是受柯文哲交辦行事,或是自行揣摩上意行事,將進一步查明。北檢今指揮廉政署先以證人身分通知黃景茂赴廉政署說明,經檢察官初步訊問後,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疑重大,當庭改列為被告,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待其委任律師到場後,才開始詢問。
快訊/京華城案添新被告 黃景茂送北檢複訊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13日再添新被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以證人身份遭廉政署傳喚,檢廉認為黃景茂涉嫌圖利,當庭轉被告,傍晚5時40分移送北檢複訊,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
京華城案被告+1 北市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移送北檢複訊
檢廉偵辦京華城弊案,續有發展!台北地檢署今指揮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訊後懷疑他2020年與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接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陳情京華城案後,提出和解條件,將京華城容積率提高至678%,據了解,黃否認犯罪,辯稱是「聽命行事」,檢廉認為黃涉嫌圖利罪嫌重大,將黃由證人轉列被告,傍晚移送北檢複訊。檢方訊後不排除對黃實施強制處分。黃景茂(圖/中國時報陳志賢攝)北檢表示,被告黃景茂今日先以證人身分到廉政署接受檢察官訊問,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有圖利犯罪嫌疑,故當庭依法轉換身分,改列為被告。另為保障其訴訟防禦權,等候他委任律師到場後,始由廉政官進行詢問,並於詢問後,移送檢察官複訊。檢廉依據台北市政府處理京華城案相關公文,發現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當初只憑京華城1頁報告,便簽核讓京華城容積案進都委會審議。2020年3月10日,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與議員應曉薇舉行便當會,接受應女對京華城案的陳情案,函文都發局提都委會研議。但當天都發局上簽給市長柯文哲,提到京華城要跟市府行政訴訟進行和解,請示長官意見,提出的初步條件是雙方合意認定拆除保留後,仍保留原樓地板面積,換算容積率為678%。該公文提到京華城在2020年2月18日透過應曉薇及應女助理吳順民,拜訪彭振聲跟都發局長黃景茂,商談京華城容積率678%。這份公文還寫到,若無任何理由,自行與京華城和解即回復樓地板面積12萬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678%),恐無法說服社會大眾,建議仍應循訴訟程序解決,以免導致外界爭執此案圖利京華城爭議。北市議會京華城專案調查小組,日前第五度開會,邀請當年的關鍵人、前副市長彭振聲及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說明,但彭振聲透過都發局表達拒絕出席,黃景茂則出席強調,他當年是「聽命行事」,認為自己依法行政,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快訊/續追京華城案 北檢二度提訊應曉薇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台北市議員應曉薇8月30日遭羈押禁見,11日首度提訊後,北檢13日再次提訊應曉薇。下午13時許,她穿著看守所制服及長褲,手拿文件下囚車抵達北檢。根據網路資料,14日為應曉薇60歲生日,她也將在看守所中度過。應曉薇涉收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4740萬元賄款,遭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職務行賄、收賄罪裁定羈押禁見。北檢積極追查京華城案,上午二次提訊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也再度提訊應曉薇。
陳佩琪保險箱放百萬!他質疑「怪怪的」遭譏:深夜拿出2800萬就不奇怪?
北檢持續偵辦京華城案,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捲入遭收押。11日北檢指揮廉政署赴第一銀行等多家銀行進行搜索,調閱柯妻陳佩琪與親友租用保險箱紀錄,並帶陳佩琪到銀行開啟她名下的2個保險箱調查,發現裡面放有各50萬現金,引起熱議。醫師陳志金對此質疑,為何現金不是放在銀行,直呼「怪怪的」,下面一票網友持反對意見,認為很合理。陳佩琪將百萬現金放在銀行的保險箱裡,她解釋這是家中的緊急預備金,引發外界討論。醫師陳志金昨(12)日在Threads上發文表示,「百萬現金不是存在銀行,而是放在銀行保險箱?怪怪的~」網友則紛紛表示,「我只能說沒有錢的人,眼界真的很小,兩個當醫生的人,丟個2個50萬在保險箱,當應急金觀念真的很好啊」、「你的臉感覺就沒看過50萬」、「管人家錢放哪」、「有誰規定錢一定要存到銀行戶頭」、「以這樣的邏輯來看,檢調現在可以針對所有銀行的保險箱做調查,只要有放超過100萬的,全部都列案羈押,因為全部都怪怪的。」鄭文燦涉貪,8月底以2800萬交保。(圖/報系資料照)此外,有不少網友拿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舉例,「冷知識,鄭文燦放保冷袋」、「還有放在高鐵行李箱,還忘記到回家後別人通知」、「不然要放在高鐵上嗎」、「不然要當垃圾丟在高鐵嗎?還是放保冷袋?」、「深夜2個小時變出2800萬的時候,你們怎麼不覺得奇怪?」、「2800萬半夜調的出來就比較不怪?塔綠斑標準真的很噁心。」2019年民進黨前立委陳明文,在高鐵上遺失現金300萬元,還是高鐵通報才發現錢掉了,引來洗錢、貪汙質疑。嘉義檢方經過半年多時間偵辦,查無具體不法事證,予以不起訴。鄭文燦日前被控涉嫌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7月底檢方在鄭文燦家中發現,兩個上鎖的保冷提袋,藏有現金678萬5千元。8月底桃園地院諭令鄭文燦以2800萬元交保,在清晨銀行還未開門下,鄭的親屬70分鐘內湊足保釋金。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彥秀揶揄,鄭果然實力雄厚,急於交保,連演都不演了。醫師陳志金對陳佩琪存放的100萬提出質疑。(圖/陳志金Thre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