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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卡 地震 花蓮 手機 財政部搭捷運撿走內含9000元手提袋 女子挨告慘賠2萬
因小失大!一名女子搭乘捷運時,在座位上撿到一個遺失的手提袋,內有皮夾、鑰匙等物品,她未將物品送往相關單位,反而將東西占為己有,事後遭失主提告。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女子犯後表現出悔意,已賠償失主2萬元損失,積極與失主和解,遂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緩刑2年。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女子小清(化名)去年9月搭乘捷運時,在車廂內發現別人忘記帶走的手提袋,裡面有內含現金9000元、身分證、健保卡、數張信用卡及金融卡的皮夾以及化妝包、保溫瓶、耳機與鑰匙等物品。小清一時起了貪念,竟未將手提袋交予警局或捷運管理單位,反而將其占為己有。事後失主發現手提袋遺失後立即報警,警方循線追查,很快便抓到小清。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小清因貪念侵占遺失物,行為不當,但考量到她犯後坦承犯行,也已賠償2萬元和失主達成和解,表現出悔意。法官認為,小清經過這次教訓後應能引以為戒,不會再犯,最終判處小清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10日,並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不敵「寶貝長寶貝短」攻勢 三峽熟齡單身漢網戀暈船險成人頭戶
新北市三峽區53歲劉姓男子,日前透過臉書認識一名暱稱「Annel」的女子,對方以美艷照片作為大頭貼,更對劉男噓寒問暖,天天「寶貝長、寶貝短」,劉男因而墜入情網,更在其指導下到銀行開通往銀服務,所幸劉男到鶯歌第一銀行辦理時,行員驚覺有異立刻報警,警方與行員聯手阻詐,避免劉男成為人頭帳戶。據了解,劉男在三峽的工廠上班,他日前透過臉書認識該詐騙集團成員,劉男見對方的頭貼照片甚是美艷,五官精緻外還有傲人身材,於是進一步交換Line繼續聊天。而劉男至今仍是單身,短時間內就致墜入情網,多次邀往「Annel」見面,希望能進一步交往,但女子都以工作忙碌為由推卻,還跟劉男說自己從事虛擬貨幣操作,相當賺錢,誘惑劉男「若要交往你也要跟我一樣有錢」,並稱願意教導劉男從事虛擬貨幣投資。劉男聽聞欣喜若狂,對方要求他申辦遠東商銀數位帳戶,由於劉男不太會操作網銀開通手續,於是依照指示把自己的身分證、健保卡及原本就申辦的玉山銀行存摺通通拍照傳給對方,連手機驗證碼也傳給她,果然成功申辦到遠東銀行的網銀,甚至還把自己原本玉山銀行的網銀改成其要求的帳密,賴對方見劉男如此「聽話」,也開心的叫他「寶貝」,每天噓寒問暖,讓劉男心花朵朵開。詐騙集團食髓知味,4日又要求劉男前往第一銀行申辦網路銀行帳號,劉男前往銀行辦理時,遇上櫃台連姓及蔡姓副理詢問,他不經意說出是要辦給認識的網友使用,行員急忙詢問詳情,得知雙方僅在臉書交友認識一個多月,根本沒見過面就把網銀交給對方使用,於是通報鶯歌分駐所員警到場協助。警員王承惠及莊斐皓接到報案後立刻趕抵,檢視劉男手機對話內容,發現賴女「寶貝長、寶貝短」叫得的親熱,不但傳送網銀申請書給他,還要他憶起已申請玉山網銀的帳密,員警趕緊告知這根本就是騙局,並告知劉男帳號若被對方使用,很可能成為人頭帳戶,幸好在第一銀行行員指導下,立刻將遠東銀行及玉山銀行的網銀帳密變更,裡面的存款1萬4000元才沒有被提領一空。警員王承惠提醒,個人的身分證、健保卡甚至存摺帳密千萬不可隨意交給陌生人,詐騙集團最欠缺的就是人頭帳戶,一旦被利用,就會成為詐騙幫助犯,還可能面臨刑責及鉅額民事求償,千萬要小心謹慎。
72歲老翁離奇陳屍空品監測站4天 檢警相驗結果出爐
一名72歲的褚姓老翁日前被發現陳屍在士林區承德路5段、中正路口的空氣品質監測站內,由於褚男居住在新北市蘆洲,卻在陳屍在台北市林的空氣品質監測站內,而且是直到4天後才被發現,這也讓檢警決定對褚男的遺體進行相驗。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褚姓老翁於6日騎車前往新光醫院領取心血管慢性病藥物。並在當天中午12時34分左右騎著綠色機車離開醫院。而原本準備返回蘆洲住家的褚姓老翁,疑似因為身體不適的關係,突然停車,走進分隔島內的草叢中。原意是打算休息一下再行返家的褚姓老翁,沒想到就這樣突然身亡。也又由於褚姓老翁倒臥的位置遭到樹叢遮蔽,所以即便一旁車流不斷,但卻無人注意到他的異狀。直到9日上午,環保局委外的空氣檢測師在例行檢查時,才發現褚姓老翁倒臥在地,已無生命跡象。警方到場後展開調查,現場並未發現打鬥或車禍痕跡。在老翁身旁,發現了一頂安全帽和一個手提袋,袋內裝有心臟病相關的處方簽、健保卡及一部沒電的手機。老翁的胞姊得知消息後,一度以為弟弟發生車禍。褚姓老翁的胞姊表示,兩人上次見面是在8月,同時也提到,褚姓老翁的身體狀況一直不太好。為了釐清死因,警方除了聯繫家屬,還報請檢方進行司法相驗。經過檢警相驗後,初步判定死因疑為心血管疾病。家屬對此結果並無異議,遺體也已發還給家屬。
暗槓民眾拾獲的470元!保安警察獲判緩刑 須繳公庫5萬元
台北市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6中隊警員易法華,去(2023)年在隊部大門站哨時,涉暗槓民眾所拾獲錢包內的470元,遭《貪汙治罪條例》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起訴,易男也在訊時坦承犯行。案經台北地院審理,今(22日)判他1年4月徒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檢警調查,事情發生在2023年7月16日下午時分,一位黃姓民眾在北市松山區小吃部拾獲錢包,裡面裝有張姓民眾黨員的身分證、健保卡、駕照、行照、黨證及現金477元,後來他前往保安大隊1樓崗哨,將錢包交給正在執行勤務的易法華。怎料,易男起了貪念,在聯繫值班小隊長接手處理時,未依規定當面點交招領物,先將470元順手塞進自己的褲子口袋,再把其餘物品交給值班小隊長。等到張男接獲通知前來領取時,發現金額短少,小隊長聯繫拾獲人黃男確認後,直接找易男質問,易男才從口袋掏出470元交付,並被送辦。不過,易男起初否認犯行,自費聘請律師辯護,被起訴後才坦承錯誤,而由於本件所涉罪名法定為5年徒刑起跳,又因犯罪所得低於5萬元且全額繳回,易男才獲得減刑並得以緩刑。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案在今日宣判過後,警方收到判決書,將對易男啟動懲戒程序,易男目前停職期間領半俸。
日本警視廳激推「自製防災瓶」 一瓶裝進10樣緊急小物助你度過難關
近日,日本宮崎縣日向灘發生規模7.1強震,引發日本上下對於「南海海槽地震」的警戒。雖然目前在南海海槽的假想震央區域仍尚未發現特殊地殼變化,不過日本氣象廳指出,自8日發生地震以來,日向灘和大隅半島東部海域接連發生地震,而紀伊半島、伊勢灣也陸續出現「深層低頻的小規模地震活動」,因此呼籲民眾繼續對地震保持警戒。為此,日本警視廳警備部「災害對策課」在推特上發文提醒,民眾可以在家自製「防災瓶」,只要一個容量約500ml的塑膠水瓶,就可裝進10樣能在關鍵時刻派上用場的「應急小物」,幫助民眾在緊急狀況下度過難關。在這份指南中,民眾需要先準備一個容量約500ml的保溫杯,接著將以下10樣防災小物放入保溫杯中,清單包含:哨子、壓縮毛巾、嘔吐袋、迷你手電筒、塑膠袋、常備藥物、OK繃、酒精消毒棉片、緊急口糧(照片中日本警官依個人喜好選擇了小條羊羹,但可更換)、少許現金。日本警視廳並提醒民眾,平常就可以將這個「應急防災瓶」放進出門時攜帶的背包以防萬一。不過該則推文中也指出,這份清單主要是提供民眾參考,民眾仍應該視個人需求,選擇放入自己更需要的東西。另外也有媒體分享,如果狀況允許,每個家庭至少都應該有一個應急用的「地震背包」。這個背包必須選用適合長時間背負、能容納高負重的「雙肩背包」。至於背包中的內容,則可參考以下清單:一、瓶裝飲用水二、易攜帶易保存的緊急口糧:餅乾、巧克力、罐頭等三、醫療清潔用品:常備藥物(如止痛藥、退燒藥、胃腸藥),優碘、棉花棒、紗布、面紙、濕紙巾四、保暖衣物:輕便外套、內衣、襪子、雨衣。五、保暖用品:小毛毯、手套、暖暖包六、有嬰兒的家庭,應備有小瓶裝的奶粉、罐頭副食品、嬰兒背帶;有寵物的家庭:則需考量寵物飲食需求七、重要證件:身分證、健保卡、存摺影本八、現金九、地圖十、收音機十一、電池十二、行動電源十三、瑞士刀十四、打火機十五、手電筒十六、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