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罪》
」 殺人 警方 兇殺 死刑 縱火跨年夜成奪命夜!酒後爭執釀血案 男子持刀刺死女友遭判16年6月
台中市后里區去年跨年夜驚傳命案,41歲劉姓男子與交往6年的李姓女友,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未料酒後爭執爆發,劉男竟持水果刀連刺李女,導致其左胸重傷、血流不止,最終傷重不治,劉男犯案後不僅未報警,還趁警方到場前逃逸,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於13日審結此案,依《殺人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6年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劉男與李女同居多年,但劉男酒後常情緒失控,對李女多次動手,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2人在租屋處飲酒慶祝時發生激烈爭執,酒後情緒失控的劉男竟持水果刀朝李女連刺,導致李女左胸重創,血流如注,倒地不起。事發後,劉男未協助女友報警或叫救護車,反而試圖隱瞞罪行,直到同住的邱姓男子半夜上廁所時,才發現屋內滿地血跡驚覺異常,立即報警,不料,警方到場時,劉男還謊稱「和女友打鬧失手」試圖搪塞,並拒絕讓警方進屋查看,直到警方接獲醫院通知李女已死亡,再度返回現場,劉男卻早已騎電動車逃逸,最終於后里區落網,坦承犯案,辯稱「害怕被抓才逃跑」。此案進入國民法庭審理,審判長田德煙、陪席法官黃光進及王曼寧,與6位國民法官共同審理。庭審中,劉男當庭認罪,稱「非常後悔刺死女友」,檢察官張凱傑請求法院判處劉男14年6月至16年6月的刑期,最終國民法庭依《殺人罪》重判劉男16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為2萬元!狠男朝私人神壇「丟鞭炮」釀1死3傷 涉殺人罪遭訴
高雄市林園區8月間發生一起私人神壇火警,造成1死3傷悲劇,警方追查後發現為人為縱火,33歲吳嫌因與女屋主的28歲陳姓女兒有2萬元債務關係,他懷恨在心才點火放鞭炮洩憤,後續被依法移送偵辦,此案於11日偵查終結,檢方將依《殺人罪》向吳嫌進行起訴。據了解,林園區王公路的1棟3層樓透天厝1發生火災,起火點位於1樓的私人神壇,且有4人受困火場,警消獲報後立即出動23車55人前往搶救,陸續將李姓女屋主、兒子和姪子等3人救出,所幸意識均清楚,消防員待火勢獲得控制後再入內搜索,未料竟於3樓房間發現1具男焦屍,經調查死者身分為47歲李男,此次事故共造成1死3傷等憾事。警方表示,勘查火場後懷疑起火原因並不單純,再加上鄰居供稱聽到鞭炮聲後隨即便發生火災,警方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追查,竟發現當時有1輛轎車出現在現場,緊接著有1名男子下車後點火放鞭炮,警方以車追人迅速鎖定犯嫌身分,並於8月1日凌晨3時5分在屏東縣東港鎮將吳嫌查緝到案。警方說明,經調查女屋主的陳姓女兒5月曾向吳嫌借款2萬元未還,以致於吳嫌懷恨在心,憤而前往陳女位在林園區的住處,緊接著先持2個爆竹煙火朝住宅前水泥斜坡溝槽丟擲,藉此警告後便揚長而去,不料他又竟再度返回朝屋內丟擲1個點燃的爆竹煙火,這才導致神壇起火延燒,害無辜的李男命喪火窟。檢方表示,全案訊後吳嫌將依涉犯《殺人罪》及《縱火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此案直到12月11日偵查終結,後續檢察官將依《殺人罪》向吳嫌進行起訴。